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
2008-5-14 10:12:4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厅管各协(学)会: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民政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救灾捐款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全力做好对灾区的救灾捐款工作。为此,省直属机关工委也发出了倡议书,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踊跃捐款。
  为帮助灾区人民渡过生活难关,尽早重建家园,厅党组和厅领导要求厅机关、厅直属各单位和厅管各协(学)会迅速行动起来,抓紧组织做好捐款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捐款。各单位的捐款请于5月15日上午下班前交厅办公室周锋同志处。
  全省建设系统各单位和企业,既可参加所在地组织的捐款活动,也可参加我厅的捐款活动。厅直属各单位除个人捐款外,也可视情况单位捐款。上述捐款也请于5月15日上午下班前打入以下帐户:
  户  名: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33001619880056618230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体育场路支行


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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