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在庭院改善中新增住宅节能改造试点项目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2008-5-16 8:40:33
为满足居民住宅舒适宜居、节能环保、绿色健康要求,杭州市城管办积极探索庭院改善工程节能工作,在拱墅区米市新村2幢与7幢开展住宅楼节能改造试点。米市新村2幢、7幢建设年代早,设计标准低,属于典型的非节能住宅。按照居民意见,计划对住宅楼屋顶、外墙、遮阳棚、楼梯和门窗实施改造,建设通风屋顶,增加屋顶保温层,涂刷外墙保温砂浆、构建封闭楼梯间、安装折叠式活动遮阳棚、更换中空玻璃窗等措施,尽量降低室内温度变化幅度,减少空调工作时间,提高人居环境的健康指数、舒适度,有效降低因建筑系统造成的能源浪费,节约生活成本,实现舒适健康与节能降耗双赢。具体做法是,组织社区听证会,开展居民意愿调查,听取居民对节能改造的意见和建议;拟制节能改造方案,具体改造事项、选材、费用等,由社区居民讨论决定。住宅楼节能改造试点深受社区居民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庭院改善工程又好又快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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