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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陈加元副省长和张苗根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建办〔2009〕22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9-3-24 1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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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各市公积金监督管理中心,厅直各单位,建设行业各有关协会:
  现将陈加元副省长和张苗根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建设工作
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的城乡建设工作
  已经过去的2008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各级建设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服务大局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和调控作用进一步发挥。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这个规划已先后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即将上报国务院审批。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我省未来“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络化”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为全省加快形成分工合理、分层竞争、有效协作、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描绘了科学宏伟的蓝图。
  二是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继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稳定价格、加强保障”的工作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政策措施,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稳定。去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999亿元,比上年增长9.8%。住房供应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得到较大发展,全省全年90平方米以下住宅投资达374亿元,比上年增长57.6%,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45.6%和78.5%。从建筑业来看,通过深入实施“建筑强省”战略,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去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40亿元,同比增长18.4%,全年实现利税462亿元。“走出去”发展继续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建筑业实现省外产值3617亿元,实现境外承包工程产值约25亿美元。现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初步测算,两者相加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左右,税收占地方税收的35%左右,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6%左右。
  三是在汶川特大地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突击队作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建设部门,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组织板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企业等各方援建力量,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日夜奋战,提前超额完成了54590套、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的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任务,为广元灾区近4万户家庭15万受灾群众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临时住所。随后,又积极参与对口支援青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为灾区重建提供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技术服务。省建设厅援建施工现场指挥部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
  (二)改善民生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城乡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通过扩大廉租住房实施覆盖面,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农民工公寓和旧小区综合改造力度,全年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43.4万平方米,竣工244.6万平方米,全省累计有3.93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房政策,比上年末增加了1.32万户。全省已有26个市县提前两年完成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的“应保尽保”。结合实施“固房工程”,顺利完成1.88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二是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提升。各地紧紧围绕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进一步加大供水、燃气、道路等的建设力度。到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日供水能力165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5.8万立方米;全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4.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12平方米。
  三是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改善。在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各地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建成了74个,配套管网974公里,提前4年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我省太湖流域镇级以上污水处理的全覆盖。实施新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完成3395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省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78万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800吨,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改革创新的探索得到进一步推进
  一是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到去年底,全省有规划编制任务的58个县(市)都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兰溪、温岭、诸暨、桐乡和安吉等5个县市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通过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实现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有效衔接,促进了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合理配置,为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依据。
  二是“数字城管”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已有40个市、县(市、区)开展“数字城管”工作,其中29个已投入运行。杭州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并对“数字城管”立法的城市,诸暨市是全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县级试点城市,绍兴县是全国第一个建成“数字城管”的县城,义乌市是全国第一个探索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的城市。通过推行“数字城管”,各试点城市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迈出新步伐。去年省委、省政府把嘉兴、义乌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两地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各地还积极推进中心镇培育,充分发挥中心镇、中心村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节点作用。嘉兴等地还按照理顺职能、提高效率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机构改革,成立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强化了建设部门统筹城乡的综合管理职能。
  二、认真分析和正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险象环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目前,这场金融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进一步加深。因此,今年我省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将更加严峻,也必将对我省城乡建设事业产生重要影响。从不利影响来看,至少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影响。去年我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先上升后回落,商品房销售不断下降的态势。目前,开发商和消费者普遍信心不足,市场观望气氛浓厚,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还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严峻考验。另外,房地产投资回落还使得土地出让金大幅下降,从而弱化地方政府的投资能力。
  二是对建设市场秩序的影响。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建筑市场往往容易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房地产市场也容易出现虚假销售、违规发售等行为,建设市场监管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等领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也将增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
  三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由于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由此带来一些新的不稳定、不安定的因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欠薪等问题可能增加,各类纠纷会增多,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会削弱,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的影响不可低估。
  “事不避难,知难不难”。我们分析和把握国内外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的大势,既要清醒看到国际金融危机扩散的严峻形势,更要敏锐洞察危机中蕴含的重大机遇,千方百计趋利避害、化危为机。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政策举措,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具体部署,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首先是扩大内需、加大投资的机遇。保增长中最直接、最容易启动的因素就是扩大投资,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建设投资。去年11月,中央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增长10项措施,计划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4万亿元投资中,超过一半用于保障性住房、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灾后重建等民生工程。我省也已明确今明两年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8811.2亿元,其中今明两年计划完成投资4204.7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和自主创新等六类。这其中的很多项目都涉及到城乡建设,将为城乡建设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其次是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机遇。金融危机导致外部环境的恶化,也形成了有力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一是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城乡的结构调整,主要是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统筹,由粗放走向集约,由封闭走向开放,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乡,这就是我们转型升级的方向。二是产业的转型升级,我们建设行业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园林、勘察设计都面临着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为我们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解决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问题,带来了历史性的契机。第三是“走出去”发展的机遇。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带来国际能源资源和资产价格回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勘察设计业“走出去”发展的成本,为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和稀缺的资源,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做好今年的城乡建设工作,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树信心和出实招的关系。面对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建设部门要有坚定的信心。树信心必须立足于鼓实劲、出实招。城乡建设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出实招方面有许多政策举措值得研究。特别是目前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过程中,城乡建设部门如何通过改善服务,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大有文章可做。
  二是要处理好保增长和调结构的关系。保增长和调结构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就城乡建设工作而言,通过调结构为保增长大局作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主要是加快调整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行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二是调整城乡结构。努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三是调整区域结构。通过规划引导资源要素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合理配置和梯度转移,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着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三是要处理好重民生和扶企业的关系。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在当前建设行业企业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千方百计支持企业创业创新,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当然,扶企业也不是走老路,大包大揽做企业的“救世主”,更不是以牺牲群众利益,牺牲资源环境,牺牲长远发展为代价。在帮扶的同时,继续加强企业的规范管理,搞好企业的有效监管。
  四是要处理好求稳定和增活力的关系。改革是活力之源,是根本动力。对城乡建设系统而言,重点要围绕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改善城市管理、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城乡建设投融资新机制、深化行业改革、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稳定又是一个前提。在推进改革创新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加强各项改革的协调配套,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中的疏漏而引发社会不稳定。
  三、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城乡建设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重点的把握上,要突出做到以下“四个新”。
  (一)城乡统筹要有新提升
  一是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要着重在规划的深化完善和实施监管上下功夫。要抓紧将修改完善后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要着力深化细化县市域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县市域分区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争取尽早颁布《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严格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强化规划实施监管,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公共政策的调控作用。
  二是进一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其功能性要求和网络化水平,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以实施新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抓手,以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和村庄绿化、生活污水治理、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突出设施配套和功能完善,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三是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着眼于全面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宅基地科学有序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的试点,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同时,继续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使在城镇有稳定职业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
四是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是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终身教育体系、基层文化网络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就城乡建设部门来说,主要是要推进市政公用、市容环卫、防灾救灾、应急管理等管理和服务的城乡全覆盖。
  (二)节能环保要有新作为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要积极推进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术集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工程,完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600万平方米,做好65个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同时,节能的概念要进一步放大,包括节材、节地、节水各个方面,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林木资源的节约利用。
  二是继续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污染减排,根本出路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这是一个长期任务,短期内能立竿见影的,还是要靠加强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完成100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和1000公里的配套管网建设任务。通过本届政府的努力,力争完成50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500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在抓建设的同时,还要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的提高,加强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标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快建设、稳运行、全达标,发挥应有的绩效。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机制,切实提高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三)民生保障要有新突破
  这方面重点是住房保障。要继续贯彻“加强保障、稳定市场、促进发展”的方针,把加强保障和稳定市场结合起来。一是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全省要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已经完成这一任务的城市要力争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二是要着力解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购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经济适用房可以实行先租后买、租售结合。三是已经实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城市,要逐步扩大廉租房的覆盖范围,为下一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轨创造条件。四是统筹解决既不属于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又购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即在较高房价收入比的城市,对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00%、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城镇居民家庭,各地可探索实行限价商品房制度、经济租赁住房制度,也可以采取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购房补贴以及住房补助券等办法来解决这个群体的问题。五是对其他购房者,政府主要要研究怎么样落实中央政策,减轻购房负担,包括贷款、贷款利息、成交过程种的税费,创造消费环境。六是要推动行业、企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其功能标准,提升技术含量,提升品牌形象,真正靠功能靠技术靠管理靠品牌来取胜。与此同时,要结合固房工程,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
  (四)产业转型要有新进展
  一是要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和稳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跟踪监测分析,切实做好市场监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房地产市场不发生大起大落。要加强房地产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以骨干房地产企业为龙头,与大型部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组成产业联盟,加快研发和推广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和绿色环保技术,提高住宅产品的科技含量。鼓励企业联合重组,采取合作开发、股权收购和企业合并等多种方式实现“强强联合”或“以强带弱”。要加强房地产企业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品质、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是要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要继续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创新对外经营方式、融资担保方式和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大力培育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构建建设工程技术创新体系,同时积极推进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此外,市政园林、勘察设计都有一个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
  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一下“数字城管”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省“数字城管”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加快启动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数字城管”工作机构。二是要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落实好专项资金,保障“数字城管”工作必需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统筹安排好城市管理中相关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省级财政继续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对推行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城市予以“以奖代补”。三是要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各地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各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信息产业等部门要深入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数字城管”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信息产业部门要大力支持,突出做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数字城管”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四是要健全监督考评体系。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数字城管”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各个层面,强化对辖区内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绩效考评。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和监督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评价和监督。五是要积极推进“数字城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在实施“数字城管”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健全“数字城管”运行体制机制。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研发符合标准规范、统一信息交换接口、流程可定制的“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
  四、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的自身建设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省建设厅要抓紧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并结合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主题活动,巩固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各级建设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动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着力转变影响和制约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城乡建设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搞好建设系统的机构改革
  省一级的机构改革今年要展开,市县机构改革也势在必行。各地在机构改革的过程当中,既要根据城乡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起有效的管理体制,更要做到思想不松,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三)始终不渝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必须清醒地看到,建设领域目前仍是腐败案件的易发区、多发区、高发区。各级建设部门一定要从近些年建设系统发生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和纪律执行结合起来。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和督促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设部门的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首先要以身作则、尽心尽责,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我约束,时刻保持清醒,不因钱色而变节,不因功名而浮躁,不因小节而放纵,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趁,真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官,认认真真做事。同时,要带好队伍,这是一个政治责任,也是法定责任。管好、管牢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地担负起队伍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渗透到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并落实。

 


坚定信心 振奋精神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浙江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苗根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建设工作暨推进“数字城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要求,全面总结去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城乡建设和全面推行“数字城管”工作。同时,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今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会议将表彰去年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陈加元副省长和施利民副秘书长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工作的汇报,陈加元副省长在会上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方面意见。
  一、去年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去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自然灾害和极其严峻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我省城乡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要求,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社会稳定,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统筹城乡发展迈出新步伐
  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协常委会分别听取了汇报和介绍,即将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时,我厅会同金华市政府开展了《浙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去年10月中旬编制完成规划纲要。全省各县(市)都已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兰溪、温岭、诸暨、桐乡和安吉等5个县(市)的县市域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长兴、江山和临海等10个县(市)的规划成果已上报省政府待批。我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两规”衔接工作。继续开展“百家规划建筑设计单位下基层、千名规划建筑设计人员进农户”活动,组织在杭省部属规划设计单位帮助22个欠发达乡镇完成所属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会同省财政厅下拨10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21个乡镇300多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会同省农办举办了第三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村庄规划评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全面完成3395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和1040个污水治理提升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推进方岩、江郎山丹霞地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进程。完成《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建立和完善了风景名胜区规划体系。开展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和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等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名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重要历史地段详细规划的编制,全省17座历史文化名城、第一和第二批43处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已全面编制完成。去年新增加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城乡规划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明确了实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省政府将向各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继续稳步推进分级规划选址工作,去年,我厅共核发交通、电力、燃气、水利和产业以及风景名胜区、湿地等特殊保护区域内的重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327件。
  (二)城乡住房保障上了新台阶
  城镇住房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去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32万户,累计达3.93万户以上。到去年年底,全省已有26个市县(市、区)提前两年完成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任务。省财政对全省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首次给予了2823万元的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补助。全省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43.4万平方米,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面积538.8万平方米,建设农民工公寓81.1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指标保持全国前列。到去年年底,全省有75%的市、县发放住房补贴,全省约向13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23亿元,累计向 95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约 21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突破300万人,达到 312万人。同时,去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311亿元,同比增长24%,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41亿元,缴存余额为79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 68万笔、1048 亿元,帮助65万户职工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贷款逾期率保持在万分之零点五,为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率先全面实施“固房工程”。研究起草“固房工程”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已正式出台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摸底调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危旧房改造救助目标任务。全省通过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多种形式完成1.88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累计完成3.67万户改造任务。同时,加强了新建农房管理,配合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已上报省政府。继续免费发放《浙江省新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浙江省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基本知识读本》、《农村房屋建设抗灾常识(挂图)》,大力推广农房设计,普及科学建房知识。
  (三)节能减排工作再获新成效
  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及污水污泥资源化建设规划(2008-2012)》,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全省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1037公里,为计划的129.6%,其中太湖流域城市完成489公里。去年,全省建成105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太湖流域建成74个,钱塘江流域建成31个。率先实现太湖流域镇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提前4年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到2012年前太湖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通水的目标任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新建成桐庐县生活垃圾处理厂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吨/日以上。编制完成《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2008-2012)》,组织完成了杭州天子岭等63个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评估。同时,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世界银行磋商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启动了我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亿美元的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全面完成建设系统COD减排任务。全省126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达696.68万吨。去年,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达19.72亿吨,同比新增3.92亿吨;COD去除量117.43万吨,同比新增18.21万吨。全省污水处理厂COD去除量占全省COD去除总量的70%以上,充分发挥了污水处理设施在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继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杭州、宁波等市开展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试点。全省完成新建建筑节能技术集成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示范面积约750万平方米,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管理,在全省确定了65个示范试点项目,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建筑节能对全社会总能耗降耗的贡献率保持在10%以上。
  (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新进展
  房地产和建筑业对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999.3亿元,同比增长9.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1.5%;上缴地税279.13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18.7 %;房地产增加值1083亿元,占全省GDP的5%。全省建筑业总产值8040亿元,同比增长18.4%;利润总额210亿元,同比增长15.19%;上缴地税171.1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11.4%;建筑业增加值1220.6亿元,占全省GDP的5.7 %。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得到改进。全省住房供应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完成投资373.7亿元,同比增长57.6%,施工面积2799.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7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6%。去年,全省商品房售销同比减少36.6%,房价涨幅也出现了逐季逐月回落趋势,一季度涨幅为12%,二季度为11.2%,三季度为7.4%,四季度为1.7%。
  建设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省政府召开全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积极拓展省外、国外市场。去年,全省建筑业实现省外产值3617亿元,同比增长25.5%,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45%,实现境外承包工程产值25亿美元,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境外产值位居全国前列。一批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在全国的影响逐步扩大。全省已有15个住宅小区被列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筑面积约350万平方米,其中金华保集半岛等9个住宅小区已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康居工程、示范工程竣工达标验收。有12个住宅小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建筑面积达240万平方米,其中金都•城市芯宇等6个住宅小区通过了3A级住宅性能认定预审,数量居全国前列。
  (五)城市建设管理呈现新面貌
  大力总结推广“数字城管”试点经验。编制发布了《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立结案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规范》,代拟起草《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已有杭州等40多个市、县(市、区)开展“数字城管”工作,其中杭州等29个市、县(市、区)已投入运行,富阳等个11县(市、区)正在制订方案,筹建运行平台。
  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印发了《浙江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考核评价指标(试行)》,继续完善城市公交网络运作体系和城际、城乡交通枢纽系统,加快快速公交(BRT)设施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指导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和台州等城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杭州市率先推行公共自行车体系建设。
  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延伸。全省铺设各类供水管道约14185公里,改造各类旧管道约1200公里,实施供水设施技术改造项目8个,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农村受益人口154万人,累计已有1189万农民喝上了与城市居民一样的自来水。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平台,编制完成了全省自来水厂水质动态检测和网上申报系统,规范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完成对节水型城市绍兴市的复查,指导杭州市开展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收费试点工作,指导各地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
  继续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环境治理。宣传贯彻《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积极开展“阳光执法”等主题活动。实现“数字执法”与“数字城管”并网,探索建立与“数字城管”的协调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乱贴广告等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绍兴市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江山市、德清县和新昌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编制完成《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系统》,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成功承办中日韩风景园林学术论坛。
  (六)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成绩
  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日常运行和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全省各地市政公用环卫等领域干部职工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导各地开展城市排水排涝改造工作。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供水和燃气等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厅抗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各地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开展全省范围的小液化气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活动。
  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改进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广大建筑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加大了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积极保障和维护建筑民工权益。继续推进民工学校创建工作,全省在建工程共建立民工学校2700多所,70多万民工在民工学校接受了培训教育。积极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认真巩固清欠成果,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回头看”,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全力做好建设系统稳定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的目标,狠抓奥运安保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部署开展了全省城市供水、供气和公交行业奥运安保工作。加强信息通报,狠抓苗头治理,落实工作重点,实行领导包案,切实解决了一批建设系统老大难的信访上访问题,切实化解了一批矛盾,排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七)建设科技法制保障又有新加强
  积极推进建设科技与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出台了《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全省共评出20家建筑业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省级工法的评审工作。完成全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立项72项,科研课题验收10多项。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合理利用研究,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及系统技术规程》等20多项省级建设工程标准编制,批准实施了《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等10项省级建设工程标准。
  积极推进建设立法工作。《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09年一类立法计划。列入省政府一类立法项目的《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和一类修订项目的《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上报省政府审议。我厅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房屋登记实施细则》,修订了《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全省建设系统32个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对设区市24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进一步促进了执法程序和行为的规范。调整确定因相关法规颁布施行后需要公布的建设系统9项行政许可事项。去年,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07350件、办结108213件,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91747件,已办结291741件;受理服务事项233件,累计受理22935件,已全部办结。我厅依法受理了87件行政复议,依法审结45件、依法中止22件,依法应诉并结案的3件行政诉讼案全部胜诉。
  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加强建设稽查工作。推进长三角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数据标准研究。加强招投标监管,不断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去年,全省建设工程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都达到100%。组织开展了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全省勘察设计专项检查,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城乡规划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件24例,已结案22例。通过对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了城乡规划管理,规范了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的抗震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乡抗震减灾规划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八)自身建设有了新进展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时,做好抗震救灾捐款和“特殊党费”交纳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扎实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纳入对各市建设部门“一票否决”考核内容,制定出台《2008年浙江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浙江省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省委检查组对我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牵头开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继续大力推进“阳光建设”。将推行“阳光建设”列入对各市建设部门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修订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重新界定了23类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对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去年,我厅对114家企业和228名个人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编制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确定公开受理点。
  扎实推进纠风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江省建设系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细则(试行)》。厅政务办理中心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示范办事大厅”,被省纪委列为电子实时监察系统试点。制定《浙江省建设厅政风行风监督员管理办法》,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和住房公积金系统行风建设督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荣获八项全国第一,被省纪委等评为去年“浙江省行风建设十大新事”。“12319”城建服务热线已实现全覆盖,开展“数字城管”的城市实现了与“12319”的并网链接,有效地发挥了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省建设系统有5家单位和26家单位分别荣获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有6家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有7个青年集体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开展全省建设系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和对首批37个信用建设先进单位考核认定。召开了全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推进了行业思想政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上挂下派等形式加强了厅机关和市县建设部门的干部培养。组织机关处级干部、全省建设系统军转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等培训,抓好市、县(市、区)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去年,组织全省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近3万人次,全省工程建设专业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试14万余人次。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贯彻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做好新一轮第二层次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
  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和各援建市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援建工作。提前5天全面完成5.4万套过渡安置房及238所学校、40所医院、113个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援建数量居各援建省、市第一。我厅援建施工现场指挥部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同时,积极参与对口支援青川灾区重建工作,为灾区重建全力提供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技术服务。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结果,是省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鼎力相助的结果,是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克时艰、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在座的各级建设部门领导身先士卒、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大家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去年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监管力度仍需加大,违反规划和破坏资源的现象仍有发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力量薄弱,村镇建设管理的盲区还要进一步消除;房地产和建筑业等行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还不强,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对策措施还不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城镇房屋拆迁等社会稳定方面形势依然严峻,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源头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等等。这些问题都阻碍着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亟待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二、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谋增长,加快建设促增长,强化管理保增长,深化改革求增长,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总体工作思路是“三个三”,即“取得三个新突破、提升三个能力和创新三个体制”。“取得三个新突破”就是以新型城市化战略为引领,努力在城乡和区域统筹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在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新突破。“提升三个能力”就是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升城乡住房保障救助能力,着力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创新三个体制”就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创新城乡建设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建设科技人才支撑体制,不断创新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体制。
具体要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强化城乡规划调控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快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以城市化促进带动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努力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今后两年,全省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到2010年底全省城市化水平力争达60%以上。
  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调控引导。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审查鉴定工作,力争国务院尽早批准实施。加快推进《浙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今年上报省政府审批。进一步提升环杭州湾地区等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分工合理、分层竞争、有效协作、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引导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为我省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9个政府主导性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规划选址和审批等方面的保障。
  深化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推进县市域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城乡全覆盖、集约利用、有效整合的要求,编制好县(市)域综合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环保环卫、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科学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同时,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整合农村居民点,积极培育中心村,促进村庄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争取尽快出台《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督促指导杭州、宁波制定地方规划条例。研究制定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规划修改程序、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程序,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快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加快制定《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启动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
  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出台全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指导意见,完成《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报批。积极指导协调方岩、江郎山丹霞地貌申遗工作,积极做好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开展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评选工作。
  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整治村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危旧房改造技术指导工作。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加快城镇供水、煤气、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线)网向农村延伸,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推广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全面完成3000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和1000个污水治理提升村整治任务。
  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贯彻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落实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向部分试点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督,重点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四线”和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划定和执行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等方面的督察。
  (二)着力加强污染减排和建筑节能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
  继续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去年已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384亿元的全省51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和今年将要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继续大力推进新“811”城镇污水管网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全省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00公里,完成100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600吨。进一步加快其它污水垃圾处理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再启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推进利用世行贷款城建环保项目,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世界银行项目评估,为世行贷款生效和实施项目打好基础。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革试点和推广。
  全面推进COD污染减排工作。加大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COD减排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确保通过全省污水处理设施COD去除量占全省COD去除总量的60%以上。
  继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积极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今年争取全省开展60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及节能技术集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试点工程,完成65个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示范试点项目。继续大力开展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加强城市供水、燃气、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继续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并逐步向镇乡延伸。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总结推广杭州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的经验做法,继续在大中城市开展“无车日”活动。指导杭州、宁波等城市加快轨道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快速公交(BRT)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城市政府完成城市道路“四自”项目还贷年限测算,规范收费项目运作。
  积极推进“数字城管”。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数字城管”。今年年底前尚未推行“数字城管”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都要启动,争取“数字城管”平台建成运行;已建成运行的城市,“数字城管”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率、处置率和解决率。争取到2010年,全省所有设区城市和三分之二以上县(市)都要推行“数字城管”,到2012年,全省所有县城以上城市全面推行“数字城管”。同时,抓紧研究提出省级平台建设方案,争取率先建成省级网络监管平台,并通过与各设区市“数字城管”平台的网络链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所有推行“数字城管”的城市都要不断扩大“数字城管”管理服务区域,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向镇(乡)辐射延伸。不断拓展管理服务内容,将供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燃气运行监管系统和抗台应急指挥系统等率先纳入服务内容。
  继续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研究制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理念,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着力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已完成这一目标的城市,要努力实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累计达到4.5万户以上,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满足人均收入60%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同时,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模式,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深化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试点,鼓励开展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试点。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加大解决城镇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细化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创新住房保障方式,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多渠道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帮助城镇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加快解决住房困难步伐。
  积极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和投资发展环境。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有区别的差别化财政信贷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稳定预期、稳定市场,支持和鼓励普通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继续贯彻落实和完善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政策,加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信贷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市场消费比例。
  加快全面实施“固房工程”。根据全省农村危旧房调查情况,制定全省农村(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计划并上报省政府。配合省政府制定出台《实施“强塘固房”工作考核办法》,我厅制定出台危旧房改造和加固技术指导意见。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今年全省完成1.6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
  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贯彻实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配套措施。继续开展“百家规划建筑设计单位下基层、千名规划建筑设计人员进农户”活动,基本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规划编制,督促列入去年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对口帮扶的21个欠发达地区乡镇完成镇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村庄整治提供依据。严格把好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关,继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通过全面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能培训,继续免费发放农房防灾知识读本和挂图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村建房户的质量安全意识。
  (四)着力加快建设行业转型升级,为拉动经济增长提供动力
  深入实施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全面深入贯彻全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巩固国内建筑市场,拓展国际建筑市场,努力打造省内、省外、境外三个“浙江建筑业”,实现市场升级、结构升级、管理升级和队伍升级。构建对外承包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税收、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规模。全省建筑业产值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外向度进一步提高,境外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改革政府投资工程投资体制和承发包方式,加快构建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勘察、设计、监理配套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培育一批适应国际通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外向型企业。推进建筑设计、施工的技术集成和创新,开展建筑业企业省级技术中心评价和省级工法的申报及国家级工法的推荐,进一步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引导和鼓励我省知名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提升我省房地产品牌的美誉度,不断扩大国内市场的影响。
  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密切关注建设市场的动态变化,深入研究市场供需影响因素,及时了解分析市场调整过程中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规范房地产、建筑和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加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建设市场监管方式,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为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稳步推进城镇房屋拆迁,坚决遏制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建筑业从业人员职工工伤、医疗等保险制度,继续推进民工学校建设,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认真吸取杭州地铁事故教训,加快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科技促安的保障措施,严格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强化动态监管能力,确保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零增长。进一步完善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提高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效能。
  (五)着力深化城乡建设领域改革,促进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体制创新。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杭州、嘉兴、义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农村宅基地流转、宅基地换保障性住房和农村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置换研究》,探索开展以宅基地整理为重点的村庄整理试点,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要土地。
  大力深化建设行业改革。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城乡建设改革的成就和经验,在坚持推进房地产等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城乡住房保障方式,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出台市政公用行业深化改革和引进市场机制的办法。以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全流域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加强城市有机更新和特色研究,积极探索以城市雕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
  深化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厅机关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的报批和实施工作,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力争在推进机关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实效。认真总结嘉兴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树立大部门意识,加快解决建设部门职能交叉问题,进一步理顺城乡建设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
  (六)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建设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厅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征求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指导市县建设部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省委、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部署,按照省纪委“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建设主题活动要求,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和基层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把各级建设部门建设成为人民满意机关。
  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认真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健全廉洁从政和权力约束制度。继续深入推行“阳光建设”,以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为抓手,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过程的监控。深化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建立建设系统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做好信访和维稳等工作。
  加强和创新建设稽查工作。以查处擅自超越城市规划控制规模、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用地性质、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野蛮拆迁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重大案件为突破口,加强专案专项稽查。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工作为重点,组织对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镇房屋拆迁和拖欠工程款等事关民生问题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
切实加强建设人才培训和管理。突出创新人才培养,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和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提升建设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开展建设系统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建设人才管理制度,加强各类人才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积极推行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提高建筑农民工素质。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是严峻挑战与发展机遇并存。一方面,去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经济运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非常突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另一方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部署,一批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积极效应已开始显现,我省城市化的进程继续加快,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又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为我们应对危机战胜困难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撑和保证。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工作。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也是谋划和推动城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建设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始终围绕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才能把我们的家园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是必须坚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城乡建设30年发展历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探索、敢于创新的过程。各级建设部门必须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阻碍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始终把大力创新作为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才能继续推进新时期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必须把促进“保增长”作为首要工作。“保增长”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这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建设部门既要为实现“保增长”各项目标任务提供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等保障服务,又担负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具体实施重任,我们必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围绕实现“保增长”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以赴,“五加二、白加黑”,努力工作,狠抓落实,才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今年城乡建设改革与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创新”总战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按照这次会议和陈加元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一致,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