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投集团:
现将省建设厅张苗根厅长、张奕局长3月10日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进一步坚定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有一定成效。但是,也发生了杭州地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省政府考核我厅安全生产为合格,这是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以来第一次。绍兴、台州和丽水三个市建设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为不合格,这也是我厅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以来不合格城市最多的一年。这都说明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任重道远。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9年的经济工作方针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也确定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工作方针,这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充分把握机遇,进一步坚定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首先,今年将是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年,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放缓,随着效益下降安全生产投入减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异常复杂和严峻。为了应对危机,扩大内需保增长,国家和各地政府又都安排了一大批重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如果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格、安全监管力量不到位,极有可能造成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我省杭州市地铁工程将进入全面建设期,宁波市地铁工程也将开始动工,一些高、大、难、新工程越来越多。这些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风险高,给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同时,长期以来,影响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因素依然存在,建设行业仍处在粗放型发展阶段,监管机构还不够健全,科技支撑体系还不完善,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这又增加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难度和压力。
(二)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多次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调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把安全生产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2月13日,吕祖善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今年,国家有关部门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这都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新愿望,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许多工作任务都由建设部门承担,这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
(三)要充分看到和把握做好今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条件。我国我省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因为金融危机而逆转,重要战略机遇期仍然存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大政方针已定,方向明确,措施有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部门多年来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建立的良好机制、形成的有效做法,为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建设系统和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力量的不断壮大,为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转型升级的要求,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有这些,都将是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的基础和保障。
我们既要看到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又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做好今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不动摇,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始终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2009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贯彻中央和省扩大内需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一年。今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坚定信心,强化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今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有所下降,力争有较大幅度地下降。重点要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控。对大型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关键工程项目和高支模、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督促、落实、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以建设行业转型升级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转型升级既是提升行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要求,各级建设部门要加快引导建设行业从粗放型、内向型、体力型、手工型转向集约型、开放型、科技型、创新型,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管,坚决遏制“三边”工程,对“三边”工程做到不审批、不验收、不投产。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特别要提高地铁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地铁建设安全可靠。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和现场的联动,从招投标源头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
(三)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进一步提高科技保安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积极研发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技术积累与总结,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建筑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建筑资源和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建筑业工业化道路。要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加强建筑工业化技术的开发,发展钢结构技术,整体预制装配式结构技术和复合木结构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的装配能力和机械化生产水平,尽可能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建筑企业要积极降低施工能耗,减少污染排放,创建环境友好型的文明工地,努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四)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统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不仅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我们要高度重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风景区安全管理和村镇建设安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结构安全。不仅在建筑业,还要在城市公交、供水和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要关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安全问题,更要切实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安全问题,如关注农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预防地质灾害和防台抗台等气候灾害引起的各类安全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和“大安全”的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以强化应急管理为抓手,做好灾害性气候的防范工作。我省属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台风和小流域洪灾频繁发生,防灾抗灾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健全体系、深化预案,重点加强对地震、台风、小流域洪灾等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对汛期及冬季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监控。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按照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做好抢险、事故救援、车辆、医疗、物资的准备工作,提高实战应急能力,保证全省建设系统平稳。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理论上、实践中,掌握和发现安全生产规律,善于应用政策、法律、制度等手段,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从制度上、机制上、管理上有效解决一些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努力促进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夯实基础,加强监管,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和基础工作
(一)大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监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现职人员,要立即调整,离职培训。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的建设,每个企业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班组都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检查安全状况,形成从企业到现场、从现场到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继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和层次,要继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要以鼓励企业创“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为手段,多创高水平的标化工地,通过发挥各级标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建设部门,特别是建设系统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企事业内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真正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和现场相关人员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建设企业的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多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做到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各项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督促企业利用三级教育、进场上岗培训、民工学校等渠道切实加强对广大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基本技能培养。要重点加强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大力推进民工教育,有效提高广大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师资服务、教育设施、教材选用等方面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企业要在进一步深化办学、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利用各种形式,以广大民工都能接受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保证教育质量,确保教育成效,全面提高广大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强化对监理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要切实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作为现场直接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要把加强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监管,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管理,要严格对监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方案审批情况、现场旁站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要重点规范检测企业的行为,加强对检测企业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法纪法规,规范检测企业的行为。今年我厅将适时开展对检测企业的检查,重点打击个别检测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查实的检测企业,坚决予以吊销资质。各地要加强对检测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引导检测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企业和人员行为,确保我省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发挥建设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和督促检查,引导建设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安全管理力量,配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机构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已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各地不能因此削弱工程质量安全督管。我省现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业人员,是第一线直接从事质量安全监管的专业队伍,是政府监督执法的主要力量,这支队伍必须保持稳定。各地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早日解决监督机构的地位和人员工作经费问题。同时,要逐步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范围,逐步建立城乡全覆盖、行业全覆盖和过程全覆盖的质量安全管理网络。
一、200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08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71起、死亡100人;与2007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4.52%,死亡人数上升51.52%。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与2007年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125%。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
(二)事故分类情况
1、按事故类别分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40起、死亡43人,同比上升33.33%和23.76%;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3%,;
坍塌事故发生12起、死亡33人,同比上升9.09%和20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3%,;
起重伤害事故发生5起、死亡10人,同比上升25%和15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0%;
物体打击事故发生9起、死亡9人,同比下降18.18%和25%;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
触电事故发生5起、死亡5人,同比上升150%和15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
2、按事故部位分
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发生事故17起、死亡17人,同比均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7%;
塔吊、井架、人货两用梯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16起、死亡22人,同比起数与去年持平,人数上升15.79%;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2%;
洞口和临边作业发生事故15起、死亡16人,同比起数下降6.2%,人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6%;
基坑(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发生事故8起、死亡28人,同比起数上升300%,人数上升130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8%。
其他作业的发生15起,死亡17人,同比上升66.67%和7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7%。
3、按事故工程类别分
新建工程发生事故68起,死亡97人,占总数的97%;
改扩建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占总数的1%;
拆除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占总数的2%。
4、按事故工程结构类型分
混凝土结构工程发生事故51起,死亡80人,占总数的80%;
钢结构工程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占总数的9%;
其他工程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占总数的11%。
5、按事故工程用途分
住宅工程发生事故33起,死亡37人,占总数的37%;
公共建筑工程发生事故16起,死亡39人,占总数的39%;
厂房工程发生事故19起,死亡21人,占总数的21%;
其他工程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占总数的3%。
6、按事故工程的地域分
设区市城市共发生事故38起,死亡64人,占总数的64%;
县级城市(含县城关镇)共发生事故33起,死亡36人,占总数的36%。
7、按事故工程的区域分
各类开发区、园区发生事故30起,死亡32人,占总数的32%;
非园区工程发生事故41起,死亡68人,占总数68%。
(三)各市事故发生情况
杭州市发生事故15起,死亡38人(包括地铁事故),同比起数与去年持平,人数上升11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8%。
宁波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下降50%和33.33%;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
温州市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上升60%和33.33%;死亡人数占总数的8%。
绍兴市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同比起数与去年持平,人数上升28.57%;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
嘉兴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下降42.86%和28.57%;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
湖州市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均上升133.33%;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
台州市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上升33.33%和66.67%;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0%。
金华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下降40%和4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
衢州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上升20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
丽水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均上升100%;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0%。
舟山市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
义乌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占总数的1%。
二、2008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2008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为:事故总量大幅上升、较大事故多发、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一是事故总量较多。2008年,全省共发生安全事故71起,死亡100人,死亡人数上升了51.52%,增幅较大。2008年,是我省建筑施工行业自2005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死亡9人,是自2004年以来,较大事故起数最多、死亡人数也是最多的一年。另外,2008年发生一次死亡21人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基坑坍塌重大事故,是我省建筑施工行业有数据统计以来一次死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为严重的事故之一。
二是较多地区突破控制指标。三个地区的相关主管部门全年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超出了省建设厅下达的考核控制指标。分别是:
绍兴市建管局系统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绍兴市建管局超出考核指标50%。其中仅上虞市就发生4起,死亡6人,占了绍兴市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时,上虞市还于2008年1月7日,发生一起人货两用梯吊笼坠落、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系统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超出考核指标25%。其中,2008年10月20日,椒江区发生一起顶升过程中塔吊倒塌、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
丽水市建设局系统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丽水市建设局超出考核控制指标66.67%。
另外,杭州市2008年共发生事故15起,死亡38人,占到全省总数的38%。其中,2008年4月8日,萧山区发生一起物料提升机安装过程中倒塌,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 2008年11月15日,杭州地铁施工发生1起死亡21人的重大事故。
三是各类大型机械事故频频发生。2008年,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梯在安装、拆卸、顶升、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16起、死亡22人,占总数的22%。2008年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大型机械上。而且,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间,我省发生的5起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大型机械方面,其中有4起是发生在安装、拆卸及顶升过程中,只有1起是发生在使用过程中。近几年,杭州、宁波等地还发生过多起塔吊倒塌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的性质同样也是严重的。
四是高资质企业事故多发。2008年,特级、一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共发生事故42起,占事故起数的59.15%;死亡67人,占死亡总数的67%。其中,有13家特级企业,发生14起事故,死亡39人,占全省总数的39%;有25家一级企业,发生28起事故,死亡28人,占全省总数的28%。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