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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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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8 |
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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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9 |
铁路综合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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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冶炼工程监理 |
10 |
公路工程监理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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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山工程监理 |
11 |
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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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 |
12 |
民用机场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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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
13 |
通信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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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力工程监理 |
14 |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
(四)申报材料整理要求: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附件资料中的复印件要求完整清晰;申请表和附件资料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3月3日-5日,其中:杭州地区监理企业3日申报;宁波、绍兴、温州、金华地区监理企业4日申报;其他地区和外省监理企业5日申报,请各监理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个人通过所在企业,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申请资料。申报时,还应提交《管理办法》中附件六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初始(续期、变更)核发申请汇总表”。
(七)省建设监理协会受理申报资料并汇总后,报我局核准。符合证书初始核发条件的,我局发放《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附件:2009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