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18-74075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8-08-28
文号: 浙建〔2018〕16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16-2018-0015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8-08-28
文号: 浙建〔2018〕16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8- 28 19: 06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国家、省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厅对2018年8月28日以前制发的20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含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复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44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13件,废止的23件,宣布失效的2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列入暂时保留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有效期届满前未修改的,自动失效。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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