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杭州中昊建设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城山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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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等企业资质重组分立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杭州中昊建设有限公司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城山建设有限公司,同时注销杭州中昊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 请接文后,注销城山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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