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8年8月,由被处罚人总承包施工的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飞灰填埋场项目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基坑未按照专家论证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现根据我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建罚〔2019〕8号),给予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暂扣时间从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3月3日止。 请各有关部门在招投标和施工现场管理中严格把关,并将此信息及时在相关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或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屏幕上公布。 特此函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