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19-74084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9-07-23
文号: 浙建〔2019〕5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16-2019-0005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9-07-23
文号: 浙建〔2019〕5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7- 23 10: 47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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