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0-10-16 17:5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8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发送电子邮件至:10571792@qq.com

2. 电话:0571-81050818。

3. 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邮编:310005.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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