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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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8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发送电子邮件至:10571792@qq.com 2. 电话:0571-81050818。 3. 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邮编:310005.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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