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0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836718395@qq.com; 2.电话(传真)至:0571-87055107; 3.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邮编:310005。 附件: 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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