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5687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省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20-04-08
文号: 浙建〔2020〕4号 来源: 省建设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16-2020-004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省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20-04-08
文号: 浙建〔2020〕4号
来源: 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4- 08 18: 57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我厅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2、3),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docx

          2.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doc

          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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