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区加速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4-08 18:15 信息来源: 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浏览次数:

按照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领域的“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部署,富阳区美丽城镇办多措并举,卯足干劲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工作。

一、完善规划,彰显特色。根据省市第二轮美丽城镇评审要求,对我区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县域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晰17个美丽城镇建设的特色定位和区域优势,充分结合本土的历史人文、产业特色、镇情民情等因素,将独具特色的规划设计理念一以贯之地融入到美丽城镇建设和品质环境提升之中。让每一处景观、每一条道路、每一个节点都有内涵支撑、有说法典故、有文化传承、有特色彰显。同时全力避免规划编制和项目计划片面追求“高大上”情况出现,综合考虑当地财力物力等实情,盘活“沉睡”资产,发掘潜在资源,通过花小钱办大事,确保项目可实施性和可维护性。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资金保障。区级财政通过每年安排适当专项资金、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增加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比例、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方式,统筹保障美丽城镇建设投入。各乡镇(街道)通过吸引富商回归、乡贤创业等方式,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土地保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国有资产,统筹推进拆后土地再开发,充分利用废弃地、闲置地、荒坡地,探索建立与亩均挂钩的用地指标差异化分配机制,加强用地保障。技术保障。根据《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和对口联系机制,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对相关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扶持、业务培训、督促指导、跟踪服务。

三、强化考核,推动落实。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专项考核,实行乡镇(街道)“一把手”负责制。根据省市考核验收结果及乡镇(街道)考核等次,对考核验收中当年达到整治要求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对验收不达标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扣分、通报批评和主要领导约谈。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我区在美丽城镇考核中扣分的乡镇(街道),启动效能问责机制。

四、以人为本,共建共享。践行“五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落实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的“四问四权”工作机制,方便生产生活,不搞形象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立足实际,分类整治。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根据各乡镇(街道)起点,分步骤实施“十个一”标志性工程。坚持内外兼治,齐头并进。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基础设施,一手抓文明新风,提升小城镇总体水平。(杭州市美丽城镇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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