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19 11: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权力清单比对规范、三级联审等工作,全年累计向省编委办提出三级基本目录权力事项调整建议近1500件次。对三级基本目录中1600多项权力事项的行业主题分类等信息予以梳理规范。厅本级所有权力事项均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城乡规划、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4条。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在线运行。2016年,厅长办公会议决定我厅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即向政务办理中心集中,向浙江政务服务网集中,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网办纳入率。目前我厅除涉密事项及部分拟下放的许可事项外,基本纳入网上办理。探索智能化审批网办新模式。围绕办事“快”和“方便”的便企便民目标,在全国率先探索尝试“网+政务”、“智慧办理”的智能化审批网办新模式,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被建设部列为试点,初步实现“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五零”智能化审批,惠及近万家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推动政务办理工作转型升级,政务服务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16年,我厅先后出台了新型城镇化、装配式建筑、网上行政审批、住宅全装修等政策文件,通过在厅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节目访谈等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全面解读我厅最新政策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更好发挥媒体作用。根据系统行业特点,开发我省建设系统舆情监测系统,开展舆情收集、分析、报告、动态跟踪和应急响应。每天安排专人对监测内容进行整理,确保及时发现不良或者负面的信息。对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和各地市有关部门合力处置,情况复杂的,请求网信部门介入,帮助处置。同时,每周为厅里提供一份舆情报告,分析情况,提出建议。特别在保障G20峰会期间,专人24小时动态监测,每日出具一份舆情报告,并对重点舆情进行分析、跟踪和应急处置。通过各类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监测,累计收集相关信息约6300条,其中,重点正面舆情30条,重点负面舆情15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城镇住房保障领域  

       1.完善省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机制。在浙江省住房信息网上开设了城镇住房保障专栏,将国家和省有关城镇住房保障的法规政策、我省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发展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及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项目建设和分配数据,做到月末统计、月初上网、实时更新。  

       2.督促市县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保发〔2016〕336号),对各地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时限。结合建设部对我省的信息公开抽查情况,我厅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各市(县、区)的住房保障网址进行了检查和核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于一些存在的问题,已要求各地进行了及时的整改。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城镇住房保障专栏,对保障政策、年度计划、项目清单、建设进度、分配和退出、补助资金分配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各地还结合实际,通过现场公示、专题展示、媒体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厅要求各地指定专门的信息公开管理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公开内容录入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同时在加强住房保障监管方面,我厅专门组织进行了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项目的开发,目前该项目已经招标,预计2017年底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在功能上涵盖对各市县住房保障规划计划、项目建设、保障对象、保障房源、统计分析管理等内容,为今后及时公开全省城镇住房保障相关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领域  

        1.完善省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机制。我厅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上及时将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法规政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分配的数量及补助标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分配数据和实施进度。  

        2.督促各地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各市、县(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时限。结合今年住建部对我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我厅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各市(县、区)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信息公开进行了抽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在相关网站上对危房改造法规政策、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申请审核信息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各地还通过村公务栏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匠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6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0件,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房屋征收、建筑企业资质许可等方面。其中,当面申请117件,网络申请13件,信函申请96件,按时办结,114件,延期办结3件。在办结的依申请公开中,主动公开7件,同意公开61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1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2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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