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1-00071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0 09:4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

春节将至,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建筑业正面临疫情防控、工人返乡和节后复工的多重压力。为切实做好建筑业疫情防控,稳定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障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按照中央和省农民工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同卫生、疾控、乡镇街道等部门,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细化对建筑业疫情防控和停复工的指导和管理,坚持“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原则,引导农民工增强科学防控意识,配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把实名制管理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抓手,对接健康码数据库,严防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人员集聚和流动。

二、加强对留浙过年农民工关心服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案件,实现欠薪案件在春节前全面清零,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支持企业留工优工政策,强化政企联动和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留浙过年,从节日物资储备、节假日生活安排和困难群众帮扶等多方面予以关心和帮助,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留工稳岗;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农民工,鼓励企业通过错峰放假等形式,组织农民工有序返乡,尽量减少出行集聚和春运压力,降低感染风险。要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鼓励企业发挥“民工学校”作用,利用春节工闲时期就地组织培训,对留岗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健康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共同营造留浙过年良好氛围,共度健康、安全、有意义的新春佳节。

三、周密组织农民工返浙就业。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建筑企业及时摸清农民工在岗在职、就地休假、错峰返乡、节后返岗底数,与人力社保、财政、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保障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和劳务用工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动态掌握用工需求,及时跟踪劳务输出地疫情变化,预判农民工返城高峰时间和规模,根据疫情形势,灵活运用包车、包飞机、包专列等方式为农民工健康安全返浙就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努力提高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率,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各市关于春节前后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吕倩倩,联系电话: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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