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1-80996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31 15:38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现批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 1015-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2.1条、第4.2.2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7条、第4.2.9条、第4.2.11条、第4.2.12条、第4.2.13条、第5.0.2条、第6.3.3条、第6.4.2条、第6.4.3条、第6.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1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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