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1-79864 有效性: 废止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21-02-19
文号: 浙建〔2021〕3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16-2021-0003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21-02-19
文号: 浙建〔2021〕3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2- 19 17: 12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各市供电公司: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