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79864 | 有效性: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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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1-02-19 |
文号: | 浙建〔2021〕3号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16-2021-0003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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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1-02-19 |
文号: | 浙建〔2021〕3号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2021- 02- 19 17: 12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各市供电公司: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