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7986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浙建〔2021〕3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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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水务)局,各市供电公司: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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