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3-11 16:21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制定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7.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8.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9.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10.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1.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2.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总站、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预算。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68053.72万元。

(二)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收入预算68053.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134.05万元,占1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71.89万元,占5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64.60万元,占0.2%;专户资金10349.98万元,占15.2%;事业收入5803.09万元,占8.5%;其他收入2730.11万元,占4.0%。

(三)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支出预算67732.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922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28.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9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1.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674.99万元,占37.9%;日常公用支出11073.45万元,占16.3%;项目支出30983.73万元,占45.7%。

结转下年321.55万元。

(四)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36.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871.8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64.6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0999.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28.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13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9.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60万元。

(五)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71.8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252.27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生均定额、“双高”建设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0999.15万元,占55.4%;科学技术(类)支出628.36万元,占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2.85万元,占6.0%;卫生健康(类)支出70.33万元,占0.2%;城乡社区(类)支出12134.25万元,占32.0%;住房保障(类)支出1759.95万元,占4.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255.13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用于高等教育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19699.02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用于人员支出及开展“双高”院校建设、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045.00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高水平专业建设、教学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00.00万元,主要是建筑节能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28.3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方面的支出以及青年教师科研研究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7.00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研究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3.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2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9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25.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运行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11.57万元,主要用于厅信息宣传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871.04万元,主要用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人员和项目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558.03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1176.8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展城市化发展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63.0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96.89万元,主要是用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六)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4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8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16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5.25万元,增长77.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03倍。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城乡建设和管理考察、学习国外先进城市化发展经验和职业教育教师国外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8%。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浙考察调研和接待世界银行官员来浙检查、中美合作办学、院校交流合作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政策调研、业务指导、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租车服务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加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基数较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建筑业管理总站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1.3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8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2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52.3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22.7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是指个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

1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其他教育费附加的支出。

1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是指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其他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是指除其他社会科学款之外的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是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是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城乡社区规划、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是指用于解决历史遗留改制企业成本不足。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总站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21年预算公开.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pdf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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