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1-80521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0 16: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现启动202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内容

各地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信息申报、审核评定工作。本次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申报内容按照《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申报,时间范围是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的信用信息。

二、申报审核时间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申报通道已开启,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结束,物业服务企业需在该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信用信息后15日之内完成审核,10月3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企业全部信用信息的审核工作。

三、其他事项

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鼓励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信用申报评定,对上报的信用信息要严格审核,对认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平台的操作使用、账户开通等按照《关于启用浙江省物业信用平台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房发﹝2019﹞9号)执行。

联系人:肖进财、叶靓,联系电话:0571-8705510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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