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525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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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1-09-13 |
文号: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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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1-09-13 |
文号: |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2021- 09- 13 18: 27 浏览次数:
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燃气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基础性能源,其服务功能和作用日益突出,应用领域和规模也相应地不断扩大。城镇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影响安全的因素十分复杂,管理上的缺失容易引发事故。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升。如今年发生的湖北十堰“6·13” 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遏重大攻坚任务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持续提升我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推动城镇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对加强城镇燃气监管,保障城市燃气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结构和目标任务
(一)框架结构。该《意见》由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场站设施安全防控、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强化组织实施等8个部分组成。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我省全面构建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数字化程度,强化落实风险防控,实现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到2025年底,完成城镇燃气供气规范化建设试点,实现供气保障、本质安全、品质生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2025年后,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体制运行顺畅,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数字化管控,达到较高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做好行业准入监管。二是坚持系统治理。以数字赋能为牵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搭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综合平台,集成整合城镇燃气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功能,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精细化程度。三是坚持关口前移。构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构建隐患、风险控制“双闭环”,严防风险演变和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引导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转移至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健全基层执法力量,严格公正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要求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改革创新,建立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大力提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要求督促供气企业、用气企业(单位)和设备和器具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街道)的政府管理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第三部分要求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政策、标准,积极搭建政府部门与城镇燃气企业间的联系平台,加强城镇燃气市场准入管理,细化企业充装、经营许可条件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推动瓶装气经营企业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鼓励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第四部分要求规范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管理,科学制定城镇燃气规划,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落实施工图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完善燃气工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专项验收措施。
第五部分要求强化场站设施安全防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镇燃气场站、管线等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全面清理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督促设施权属单位制定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持续推动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
第六部分要求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提升用户用气服务质量。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制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努力提升城乡管道燃气覆盖率。
第七部分要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燃气燃烧器具和设备生产企业及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气瓶、连接管、调压器、安全型燃气器具以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技术优化,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灶具、软管、调压器及其他附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第八部分要求强化组织实施,定期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各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考核机制。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信息化手段、技术设施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提升行业本质安全。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快城镇燃气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
四、《意见》的解读机关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571-810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