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00034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报
文  号 浙建人教发〔2022〕3号

关于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1-17 10: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单位:

在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含杭州、宁波全部专业及绍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经申报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调查核实,陆华中、张建平、施华荣和陈静怡等4人申报材料造假,存在伪造工作经历或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二十三条、《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建〔2019〕6号)第十五条、《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中第二十一条、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184号)第四条第(六)款等规定,对上述4人,取消其2021年度评审资格,并从2022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各级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强化审核管理,对职称申报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指导,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引以为戒,严守职业操守,合法合规申报职称,共同维护好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环境。

附件:陆华中等4人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陆华中等4人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申报类别

1

陆华中

3304**********5118

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伪造工作经历

正高级

2

张建平

3390**********2287

浙江华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伪造工程业绩

高级

3

施华荣

3310**********3116

台州市黄岩大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伪造工程业绩

高级

4

陈静怡

3307**********6060

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交在假冒期刊《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上发表的论文

高级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