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8177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市政公用领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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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园文局,宁波市、舟山市水利局: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近日寒潮天气将自北而南影响我省,造成剧烈降温、大风和降水天气。为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做好抗旱引调水工作的同时,高度警惕旱涝急转,防止发生城市内涝。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天气对市政公用设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细化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及时排摸,消除隐患。各地要抓好保供水、保供气、保道桥隧道畅通工作,迅速开展风险摸排。完善道桥隧防冻和除雪应急处置预案,储备融雪剂、防滑草垫、铁锹等应急物资,落实应急队伍和除雪设备; 加强对管网设施尤其是裸露供水供气管道、室外水表、燃气调压及计量装置等的巡查检修,防止管、表爆裂等发生,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加强公园、绿道等场所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维修维护,游览警示标志和引导标牌的建设管理,做好行道树疏枝修剪、提前加固等园林绿化预防和快速处置。加强对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监管,采取必要的保温防冻保护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采取措施,应对突发。确保供水、供气、路政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在岗在位,指导督促企业备足备好人员、物资、设备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供水、供气管、表、设施故障及冻裂泄漏事故,要迅速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停供现象。强化信息报送,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厅城市建设处报告。 联系人:汪鑫;联系电话:1885728182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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