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2-81828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浙建质安函〔2022〕431号

省建设厅关于落实钱江杯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9 17: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级相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建〔2021〕7号),现就落实钱江杯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拟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的项目,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或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申请钱江杯挂牌。已开工的项目应在2023年2月25日前在系统补录申请钱江杯挂牌信息。

二、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钱江杯挂牌项目的动态考核管理,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或者发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的考核认定条件的,要取消挂牌。

三、未申请钱江杯挂牌或动态考核中被取消钱江杯挂牌的项目,不得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


附件:钱江杯挂牌操作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钱江杯挂牌操作说明

一、登录系统

1.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企业端)—选择“法人登录”方式进入。

2.对于尚无法人账号的单位,请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gov.cn/)申请法人账号。

二、挂牌申请

1.申报单位选择进入“评标评优申请”模块,选择“钱江杯挂牌”进行录入相关信息。

2.属地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选择“钱江杯挂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三、系统技术支持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3731896、0571-8373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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