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0028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援建上海返浙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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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 近期我省援建上海防疫应急项目人员已陆续返浙,各地按照我厅援建返浙人员撤离安置的通知要求,严格援建工人安全受控有序返浙。近日在调研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市、单位还存在认识欠到位,一些企业管控主体责任还未落实,“四方责任”链条还未能全部贯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援建上海返浙人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控工作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度重视援建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维护疫情防控大局。 二、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援建单位要将援建人员返浙情况底数摸清,务必实现一人不漏、做到应管尽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和企业做好人员转运、环境消杀等工作,督促返浙人员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开展主动排查,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 三、进一步强化各项管控措施。针对隔离期满后管理、确诊人员治疗后等关键节点,要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和管控措施,与各地防疫部门、援建单位形成全面工作联络机制,及时上报信息。严格遵守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确保全受控无遗漏。 四、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推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实行精细化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情况下,坚决守住疫情防线,加快建设进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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