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加减乘除”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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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全力破解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通过建立体系、创新举措、数字赋能提升项目监管验收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体系,做好改革保障的“加法” 一是建立领导体系。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领导小组,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工作。二是建立工作体系。平湖市建设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改革推进计划,加强业务联系和指导,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平湖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作为各业务牵头单位,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顺利推进。平湖市建设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集成验收受理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抽调2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集成验收的受理、协调、跟踪、管理等工作。三是建立推进体系。市级层面抽调规划、消防、人防、质监、档案等业务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重点问题改革推进和集成验收系统调试运行专班,实现专班化运作,通过建立工作微信群、浙政钉群,确保调试过程中各业务部门与系统软件开发工程师保持零距离沟通,对改革推进统筹把控、全程跟踪。 创新举措,做好有效改革的“减法” 一是“一个窗口”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后将原来多个部门各自独立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用地复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专项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组织、限时办理的运作模式,企业从原先的找多部门办理转变成找一窗口服务,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获得感。二是“一个表单”申请。梳理集成验收各事项材料清单,整合形成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集成验收申请清单(包含各事项),按照“验收一表单、企业交一份”的要求,全面取消企业原先向多部门重复提交的档案资料、全面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资料、全面整合多部门能共享的资料,形成部门间无缝对接,从原先的向规划、质监、人防、房管等多部门提交的4套材料减至1套材料。三是限时“马上办”。根据“一窗受理、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原则,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从原先的15个工作日减至即办。 数字赋能,做优质高效的“乘法” 一是系统在线办理。企业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集成验收模块申报集成验收,该系统以不动产登记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为主线,设计集成验收工作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窗口受理、批转部门、部门协商、组织验收、意见出具等流程。实现了企业可以网上申报、部门网上流转,项目节点化管控、全流程跟踪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项目的验收情况能通过系统进行绩效化考核,从原先的项目验收情况“被动咨询”转变成“主动推送”。二是共享数据成果。共享建筑业平湖智慧云监管平台数据库,办理集成验收时可借助智慧云平台自动抓取全市已录入的826个工程项目(其中在建项目275个)3万余条基本信息,通过该系统可实时查看如项目验收涉及的现场完成情况、检测实施情况、整改闭合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记录,分析判断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条件,提升部门办事效率。三是精准监管执法。推行工地现场掌上APP执法新模式,执法全过程采用APP记录、处理、判定,实现过程留痕,实时存档,为项目验收审核提供数据依据。同时,提高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准全面提升,工地安全隐患减少70%以上,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零发生”。 为企助企,做精准服务的除法 一是优化联合验收事项。出台《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暂行规定》,以不动产登记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为主线,将竣工验收所涉的规划、消防、人防、质监、园林、档案等7个事项全部纳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各责任主体单位和参验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反馈,进一步压缩企业验收等待时间。二是优化竣工验收流程。从服务企业角度出发,完成集成验收系统运行流程的全面测试,提出了从企业申报(包括登录、表格数据填写、附件材料提交)、窗口受理(包括附件阅览、批转部门、部门协商)、组织验收(部门现场验收、整改意见)、意见出具等具体流程的修改意见38条,进一步优化各环节,节约企业办理时间。三是率先实施实体化运行。全省率先开展了集成验收系统实体化项目运行,实现企业实时在线查阅项目各个环节。目前系统中有6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正在征求意见阶段、2个项目完成了现场踏勘、1项目在竣备阶段。(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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