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8114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浙建管函〔2022〕185号 |
省建设厅关于在杭州市开展“浙里建”建筑工业化监管服务场景协同建设首批上线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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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 根据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精神,在借鉴杭州等地经验做法基础上,我厅在“浙里建(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中统一组织开发了建筑工业化监管服务场景(以下简称工业化场景)。为顺利推进工业化场景推广应用,决定在你市开展建筑工业化监管服务场景协同建设首批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部分地区、部分项目的协同建设,进一步完善应用场景,明确建设需求,提升场景应用,推进改革破题,实现数字赋能,为全面推广应用探索经验,为提升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夯实基础。 二、协同建设地点 在杭州市本级和钱塘区、建德市选择部分工业化项目开展协同建设。 三、协同建设时间 协同建设和上线试运行时间为期4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应用场景建设运行是提升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推进应用实践,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工作统筹。工业化监管服务场景是全省统建的“浙里建”重大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同单位要在我厅统一组织下建设和上线,与“浙里建”其他场景和省级其他重大应用融合贯通。 (三)加强推广宣传。及时组织召开部署会、培训会,动员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协同建设,让相关工作人员和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尽快熟悉和使用应用场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应用场景的应用实践工作。 (四)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基层、企业的应用需要和遇到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应用经验和做法,探索相关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为改革破题、全面推广提供实践经验。 联系人:张晗(省建管总站),电话:81050920; 技术支持:马锦涛(工程研究院),电话:1876711700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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