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2-8142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文 号 |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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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105-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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