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召开“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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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建设,9月22日,省建设厅在嘉兴平湖市召开全省“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参加会议并讲话。 “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建设厅明确第一批试点县(市、区)7个,第二批拟列入试点县(市、区)5个。各试点地区均根据实际出台《“强社惠民”集成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已完成对421个社区共400处闲置资产的全面梳理,明确省级试点社区37个,初步形成了一批经验做法。如温州鹿城区成立社区惠民公司,盘活“民生帐”,为单个社区新增创收40万元;嘉兴平湖市通过组建社企合作型、社社联合型、村社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抱团型”强社公司,做强社区经济。 姚昭晖充分肯定了各地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现场推进会上,平湖市、鹿城区、吴兴区、兰溪市建设局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进行了座谈交流。12个“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县(市、区)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省风貌办强社惠民专项组参加了会议。(厅房产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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