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召开“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2-09-26 09:17 信息来源: 厅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建设,9月22日,省建设厅在嘉兴平湖市召开全省“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参加会议并讲话。

“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建设厅明确第一批试点县(市、区)7个,第二批拟列入试点县(市、区)5个。各试点地区均根据实际出台《“强社惠民”集成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已完成对421个社区共400处闲置资产的全面梳理,明确省级试点社区37个,初步形成了一批经验做法。如温州鹿城区成立社区惠民公司,盘活“民生帐”,为单个社区新增创收40万元;嘉兴平湖市通过组建社企合作型、社社联合型、村社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抱团型”强社公司,做强社区经济。

姚昭晖充分肯定了各地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省、市、区(县)、街道、社区纵向衔接、部门间横向联动。集中资源调配,特别是社区自有资产资源、社区可利用资产资源、适合社区发展的资产资源,地方政府和部门要统筹协调。

  • 二要精准把握方向,确定方式方法。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社区资产资源整体性;坚持资源集成,合理统筹社区碎片化资源、自身资源、市场专业化资源;坚持需求导向,充分挖掘空间、整合资源服务群众;坚持市场经济,发挥专业优势;坚持数字赋能。

  • 三要统筹社区资源,夯实强社基础。针对公共资产、集体资产、闲散空间以及社会捐赠资产,要高效整合、集约利用,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要以点带面、以村带社。整合多个社区资源,挖掘特色资源,如景区、特色小镇等资源,联动发展。

  • 四要着眼长远目标,培育运营主体。针对梳理后的资源,要根据社区实际,制定专业运营方案。如引入专业的运营单位,建设数字经济社区,做到惠民服务。

  • 五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一批改革先进经验做法,梳理一批典型案例,出台一批地方性政策制度。同时,建立争先创优、可持续运营和试点带动机制,探索强社惠民社区新模式,一地带动全域,实现从点到面的新跨越。

在现场推进会上,平湖市、鹿城区、吴兴区、兰溪市建设局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进行了座谈交流。12个“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县(市、区)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省风貌办强社惠民专项组参加了会议。(厅房产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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