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园文局,宁波、舟山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深入查找市政公用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以下简称专项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城市建设发展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探索建立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的实施路径,推动城市市政公用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供水与污水、防涝、环境卫生、燃气、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6项专项体检,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优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体检-规划-项目”闭环管理的实施路径,进一步补齐市政公用领域建设发展的短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项体检
所有市县全面启动实施专项体检工作。各地应按照专项体检导则要求,重点围绕市政公用领域突出问题和韧性城市建设有关要求,主要包括设施服务功能、畅通循环能力、品质保障水平以及环境安全隐患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性,规范开展专项体检,排摸行业底数,重点梳理行业现状、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能力和技术标准等)、专项规划适应性等。原则上第一年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体检。到2023年5月前,所有市县应形成专项体检报告,明确问题清单。
(二)完善项目储备库
针对专项体检报告中的问题清单,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五年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附件1),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根据《市政公用领域项目储备库统计表》(附件2),同步生成和完善建设项目储备库。原则上,以项目列入储备库作为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的依据。到2023年6底前,所有市县形成五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排出年度建设计划
根据省里的重点工作,结合专项体检的“病灶”,优先将问题突出、工作紧迫、群众期盼的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加以推动落实。特别对跨区域跨行业、存在“邻避效应”等重大项目,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多方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决策、顺利实施。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专项体检工作机制,各地每年要开展一次专项体检工作,按照适度超前、科学谋划的原则,滚动调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各地要善于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的有效经验。鼓励开展行业白皮书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专项体检成果在行业发展指引上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建立由建设部门牵头,城市管理、园文、水利、城投集团、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等单位参与的专项体检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同类别的专项体检的具体实施部门可由各地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应将专项体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在人、财、物上给予专项保障。专项体检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地下市政设施普查、自然灾害普查和既有的相关工作成果,做到数据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我厅将各地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各地的工作成效将与资金安排和考核工作相挂钩,提升专项体检工作实效。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好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实施单位、技术支撑单位等工作职责。要精心安排,倒排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专项体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请填报《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工作调查表》(附件3),于2022年12月20日由设区市建设部门汇总统一报送省建设厅。
联系人:城建处 葛恩燕,电话:89892012,13588800998。
附件:1.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2.市政公用领域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3.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工作调查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1
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表1-1 城市给水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服务 | 用户供水水量保证率 | 居民正常供水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 | 设区市≥98%; 县级市或县城≥97% | 1. 水源类项目:双水源建设保障项目。 2. 管网类项目:爆管隐患排查;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
2 | 用户供水水压达标率 | 通过测压点(各测压点检验合格次数占检验总次数比例)或水力模型(最高日最高时满足规范水压要求的供水范围面积占比)等方式综合获取 | 设区市≥97%; 县级市或县城≥96% | 1. 厂站类项目:增压泵站建设项目。 2. 管网类项目:干管成环建设项目;二次供水改造项目。 |
3 | 用户供水水质达标率 | 通过管网末梢水质检测(合格率)或水质模型(一年内平均满足72h水龄要求的供水范围面积占比)获取 | 设区市≥97%; 县级市或县城≥95% | 1. 管网类项目:枝状管网成环建设项目。 2. 厂站类项目:补氯站建设项目(可结合增压泵站建设)。 |
4 | 水源 | 水源水质达标率 | 各水源水质等级达到或者优于III类 | ≥100% | 水源类项目:优质水源建设项目。 |
5 | 水厂 | 水厂节能水平 | 城市供水厂制水环节(不含原水输送及清水加压输送)每生产一千吨水所消耗的电能 | ≤200kWh/千吨 | 厂站类项目:水厂节能低碳改造项目(包括优化处理工艺、提高设备效率、加强能源回收)。 |
6 | 管网 | 供水管网漏损率 | 供水部门提供的官方漏损计算结果 | 设区市≤9%; 县级市或县城≤10% | 管网类项目: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非开挖修复管道项目。 |
7 | 供水管网老旧管道占比 | 30年以前管龄的供水管道占总供水管道的长度比例 | ≤10% | 管网类项目: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
8 | 二次供水改造完成率 | 按实现规范化运营的要求,完成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占应进行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比例。兼顾实现二次供水数字监管的完成情况。 | 2023年二次供水改造比例达到60%以上,2025年全面完成。 2023年底建成二次供水远程运维管理系统。 | 管网类项目: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包。 |
9 | 应急 | 备用水源保证能力 | 判断是否有双水源,然后按备用水源保证水量占供水规模需要的水量比例衡量(水源备用率) | 设区市50%~70%; 县级市或县城30%~50% | 1. 研究类项目:水源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 水源类项目:水源供水规模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水源工程项目;备用水源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含备用水源取水管道、泵站提升项目)。 |
10 | 智慧 | 智能调度管理水平 | 根据供水系统自动调度方式、管线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长度占给水管线总长度的百分比两方面分析判断。 | 优:利用SCADA及水力模型调度、给水管线智能化监管率大于75%; 良:离线水力模型计算辅助调度、给水管线智能化监管率大于50%; 一般:纯粹人工调度、无管线智能化监管。 | 平台类项目:智慧供水系统建设(含水力水质模型、管线物联网设施、智慧平台、SCADA等)。 |
11 | 规划 | 供水规划适用性 | 供水规划的年限、范围、水厂与管网建设的匹配性等 | 规划在期限内,供水厂(站)、管网、泵站等建设有规划依据。 | 研究类项目:供水专项规划编制/修编项目;供水专题研究。 |
表1-2 城市污水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服务 | 污水系统堵塞与事故排放频次 | 每年污水系统堵塞的投诉次数+污水厂/泵站尾水事故排放次数 | ≤12次 | 1. 管网类项目:管道清淤疏通维护项目; 2. 厂站类项目:污水厂升级改造项目;污水泵站升级改造项目。 3. 研究类项目:地下设施建设报备机制研究。 |
2 | 收集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市辖区建成区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占城区用水人口的比例,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处理设施收集的生活污染物(BOD)总量与生活污染物排放量(BOD)之比计算。 | 设区市≥82%; 县级市或县城≥75% | 管网类项目: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雨污管网新建项目。 |
3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 | 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全年水量加权平均值/(100mg/L) | ≥100% | 1. 管网类项目: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 2. 源头类项目: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 |
4 | 排水(污水、雨水)管网老旧及高风险管道占比 | 管龄超过30年的排水(污水、雨水)管道或经动态检测,存在结构性破坏缺陷的高风险管道占总排水管道的长度比例 | ≤20% | 管网类项目: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管网检测项目;非开挖修复管道项目。 |
5 | 处理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按进厂水COD浓度调整后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总量占城区范围内污水排放量的比例。COD浓度调整系数遵循:(1)考核期间平均进水COD浓度≥200mg/L,系数=1;(2)150 mg/L≤考核期间平均进水COD浓度<200mg/L,系数=0.95;(3)100mg/L≤考核期间平均进水COD浓度<150mg/L,系数=0.85;(4)考核期间平均进水COD浓度<100mg/L,系数=0.60。污水排放量按总供水量×0.9计算。 | 设区市≥95%; 县级市或县城≥90% | 1. 管网类项目:污水管道新建项目。 2. 厂站类项目:污水泵站升级改造项目;污水厂新建项目;污水厂扩建项目。 3. 管网类项目: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 4. 源头类项目: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 |
6 | 污水系统应急处理能力 | 部分污水厂检修时,可以通过应急管网系统分流到其他厂站处理的污水厂规模,占所有污水厂规模之和的比例。 | 设区市≥50%; 县级市或县城≥25% | 1. 管网类项目:污水厂互联互通管道建设项目。 2. 厂站类项目:污水厂新建项目;污水厂扩建项目。 |
7 | 污水处理厂节能水平 | 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千吨水所消耗的电能 | ≤400kWh/千吨 | 厂站类项目:污水厂降碳减排项目(包括优化处理工艺、提高设备效率、加强能源回收)。 |
8 | 排放 | 城市污水清洁排放比例 | 达到清洁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规模占污水处理总规模的比例 | 设区市≥97%; 县级市或县城≥95% | 1. 厂站类项目:污水厂清洁排放改造项目。 2. 研究类项目:污水厂关停并转计划制定。 |
9 | 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 | 市辖区建成区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 | 地级市与缺水型城市从2021年的20%到2025年25%,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绝对值);其他城市计划控制≥20% | 1. 厂站类项目:污水厂污水再生利用项目。 2. 研究类项目:再生水专项规划。 |
10 | 智慧 | 城市污水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 市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线中,可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管线长度,占污水管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 设区市≥30%; 县级市或县城≥15% | 1. 平台类项目:排水管网智能化监管改造项目;智慧排水系统建设; 2. 研究类项目:排水管网物联网设施布点研究。 |
11 | 规划 | 污水规划适用性 | 污水规划的年限、范围、污水厂与管网建设的匹配性等 | 规划在期限内,污水处理厂(站)、泵站、管网等建设有规划依据。 | 1. 研究类项目:污水专项规划编制/修编项目;污水专题研究。 |
表1-3 城市防涝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内涝问题 | 消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数量比例(%) | 当年市辖区建成区内消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数量,占全部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易涝积水点数量的百分比。 | 100% | 1. 研究类项目:易涝积水点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洪涝保险制度制定。 2. 管网类项目:易涝积水点一点一策治理项目。 |
2 | 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 | 通过城市对应的防涝标准重现期下,内涝风险数学模型评估,采用(1-风险区面积/建成区面积)×100%;或者对城市竖向布置不合理导致低洼地周边客水汇入、截洪沟缺失导致山水入城等影响的汇水分区进行分析,统计除去这些风险区外的区块其占建成区的比例。 | ≥90% | 1. 研究类项目:内涝风险评估项目;竖向规划/方案研究; 2. 系统类项目:圩区建设方案/项目;山洪治理方案/项目。 |
3 | 洪潮边界 | 防洪防潮体系完备性 | 城市防洪堤、防潮海塘等达标段的长度占比。 | ≥75% | 1. 研究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 2. 系统类项目:水利百项千亿防洪堤加固除险项目;水利海塘安澜千亿项目。 |
4 | 调蓄空间 | 水面率 | 建成区内水域面积比例;或者行政区域内水域面积与行政区面积比例。 | 水面率相比十三五期间不减少;或者水面率相比上一轮水域普查时不减少 | 系统类项目: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滞蓄河湖水塘建设项目。 |
5 | 雨水管网 | 排水能力分级 | 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要求的管渠长度占雨水管渠总长度的比例,通过内涝风险评估完成。 | ≥30% | 管网类项目:易涝区域雨水管渠提升改造项目;新建道路雨水管渠建设项目。 |
6 | 雨水管网监测监控覆盖率 | 市辖区建成区内对城市重要雨水管网进行动态监测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 设区市≥85%; 县级市、县城≥70% | 1. 平台类项目:排水管线智能化监控项目; 2. 管网类项目:排水管道清淤修复项目。 |
7 | 雨水泵站排水能力 | 雨水泵站排水能力(立方米/小时)与服务面积内按照防涝标准应提升排放雨水流量(立方米/小时)的比例。 | 设区市≥95%; 县级市、县城≥90% | 厂站类项目:雨水泵站建设项目。 |
8 | 海绵城市 | 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 | 达到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要求的区域(干一片成一片、独立排水分区)占建成区的比例。 | 设区市≥25%; 县级市≥20%,县城≥10% | 1. 研究类项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评估。 2. 平台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监测、模型及平台建设项目。 3. 源头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性工程项目。 |
9 | 应急能力 | 应急强排能力达标率 | 实际城市应急强排泵车配备规模与建成区应配备的应急强排泵车配备规模之比。 按照规定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配备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另外要求沿海县(市、区)至少配置一台10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泵车。 | ≥100% | 研究类项目:应急泵车配置计划。 |
10 | 地下空间防涝能力 | 下穿立交(隧道)、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驼峰、内部设置强排泵站达标数量占比。 | 设区市≥85%; 县级市、县城≥70% | 研究类项目:地下空间防涝应急预案。 |
11 | 智慧体系 | 雨水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 市辖区内城市雨水管线中,可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管线长度,占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30%; 设区市≥15%; 县级市、县城≥10% | 平台类项目:排水管线智能化监控项目。 |
12 | 规划评估 | 防涝规划适用性 | 雨水、防涝、治涝规划的年限、范围、泵站与管网建设的匹配性等。 | 规划在期限内,排涝泵站、管渠、截洪沟等建设有规划依据 | 研究类项目:雨水/内涝防治/内涝治理专项规划编制/修编项目;雨水/内涝防治/内涝治理专题研究。 |
表1-4 城市环境卫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生活垃圾治理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20%+资源化利用率×35%+城镇分类收集覆盖面×25%+回收利用率×5%+易腐垃圾处理量有效占比×15%+有害垃圾处置量年增幅10%以上加1%(封顶加1%)-每超标排放一次扣0.5%-人均生活垃圾量增幅每超1个百分点扣0.5%;(易腐垃圾处理量有效占比=易腐垃圾实际处理量/易腐垃圾总量,易腐垃圾总量=生活垃圾处理量×50%)。 | 2022年≥82%,逐年递增,2025年≥85%; | 1、工程类项目:新增分类投放设施,可回收物网点;新建转运站、回收站、有害垃圾集中站(暂存点)、分拣中心;新建焚烧厂、易腐垃圾资源化等处理设施; 2、研究类项目:源头减量激励机制研究,全过程设施的专业化运维。 |
2 | 新(改、扩)建设施评价 | 前端(投放收集设施等),中端(中转站、运输车辆、分拣中心等),末端(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易腐处理设施等)。通过资料审查、抽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评价新(改、扩)建设施完成情况。促进全过程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 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完善,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100%;转运设施能力匹配,按照相应标准完成现有转运站改造提升;完成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整治与提升。 | 1、工程类项目:分类投放设施提标改造;转运站、分拣中心改造提升,新增(更新)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焚烧厂改造、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 |
3 | 垃圾分类智慧监管水平 | 从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平台监管覆盖面,智慧化水平等方面评价。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监管覆盖体检范围内所有街道、镇,满足发展需求不断迭代升级智慧化平台。 | 1、平台类项目: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并推进省、市、县一张网。 |
4 | 规划评估 | 已编制专项规划适用性 | 已编制的环境卫生相关规划的适用性、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相关规划有: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再生资源利用规划等。 | 规划在规划期限内,规划范围符合要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有规划依据。 | 1. 研究类项目:环境卫生规划新编、修编;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
表1-5 城市燃气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气源及天然气利用 | 天然气供应能力 | 1.设施能力(管输气气源站高峰小时供气量与高峰小时用气量比值) 2.上下游供需协议(企业本年度气源采购合同量与本年度实际销售气量比值) | ≥100% | 1.工程类项目:供气厂站类项目等 2.研究类项目:签订完善的购销协议等 |
2 | 应急气源设施储备能力 | 1.城市应急气源储备设施的储气量与3天城市不可中断用户的年均日用气量的比值 | ≥100% | 1.工程类项目:应急气源设施、储气设施等厂站类项目 2.研究类项目:满足储气能力的协议类等 |
3 | 城市天然气利用率 | 1.天然气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 ≥8%,2021年至2025年依次为≥9%,≥10%,≥11%,≥12%,≥13%。 | 1.工程类项目:厂站类项目、管网类项目、用户类项目等 |
4 | 管道居民气化率 | 1.管道燃气用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 | 设区市≥60%,县级市、县城≥50% | 1.工程类项目:厂站类项目、管网类项目、用户类项目等 |
5 | 输配系统 | 管道燃气覆盖率 | 1.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占建成区的比例 | 设区市≥60%,县级市、县城≥50% | 1.工程类项目:厂站类项目、管网类项目 |
6 | 城市燃气小时调峰能力 | 1.小时调峰储气设施与日调峰量的比值 | ≥100% | 1.工程类项目:厂站类项目、管网类项目 2.研究类项目:满足调峰能力的协议类等 |
7 | 供气安全 | 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完整性 | 1.机构完整,配置的有从业资格人员数量足额,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完备 | / | 1.研究类项目:满足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满足应急演练制度和内容、应急演练。 |
8 | 燃气设施检查合规性 | 1.场站的设施设备和燃气管道,按现行行业标准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和处理 | / | 1.研究类项目:满足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完成燃气用户定期入户安检;年度安全生产评估问题整改完成度。 |
9 | 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 1.符合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要求 | / | 1.研究类项目:提升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软件设施;网络信息安全系统评级。 |
10 | 智慧燃气 | 智慧平台建设 | 1.搭建了市(县)、企业两级平台 | / | 1.平台类项目:按要求建立市、县(区)级综合监管平台;建立企业场站、管网、用户等多级管理平台。 |
11 | 规划水平 | 燃气规划适用性 | 1.燃气规划的年限、范围、场站与管网建设的匹配性等 | / | 1.研究类项目:规划类项目、专题研究类项目 |
表1-6路网与运行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城市路网 | 城市道路网密度 | 建成区内道路总长度/建成区面积 | ≥8km/km2 | 1、道路类工程项目:对于道路网密度偏低的城市/区域提出加快道路建设意见,新建、改建一批道路建设项目,提升路网密度。 |
2 | 专用自行车道密度 | 建成区内具有物理隔离的专用自行车道长度/建成区面积 | ≥4 km/km2 | 1、道路类工程项目:对于已建道路,提出道路断面改造项目,以及非机动车道联通改造项目,保障骑行者出行安全畅通。 2、道路类工程项目:对于新建道路项目,应尽量保障自行车道专用性。 3、道路类工程项目:建设自行车骑行道(绿道),改善居民出行环境。 |
3 | 城市道路网连通度 | 城市道路网连通度=2*网络总边数/网络总节点数 | ≥3.6 | 1、道路类工程项目:打通一批断头路,建设一批联网路,提升路网运行效率。 |
4 | 建成区高峰时间平均机动车速度 | 建成区内高峰期各类道路上各类机动车的平均行驶速度 | 快速路≥30km/h 主干路≥20 km/h 次干路≥15 km/h | 1、研究类项目:识别拥堵区域和拥堵路段,对运行速度偏低的区域/道路提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提升路网运行效率。 |
5 | 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单程通勤时间 | 城市常住人口单程通勤所花费的平均时间 | 城区人口≥500万的:≤40min 城区人口300~500万的:≤35min 城区人口100~300万的:≤30min 城区人口50~100万的:≤25min 城区人口<50万的:≤20min | 1、道路类工程项目:提出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提升路网运行速度。 2、道路类工程项目:打通一批断头路,建设一批联网路,减少道路绕行。 |
6 | 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比例 | 距离小于5公里的通勤人口/总通勤人口*100% | ≥70% | 1、研究类项目:反映城市职住分布合理性,对后续城市空间规划具有指导意义。 |
7 | 路面状况指数(PCI) | 建成区内各类道路路面状况指数平均值 | 快速路≥90 主次干路≥85 支路≥80 | 1、道路类工程项目:对路面状况较差的道路提出改善计划。 2、道路类工程项目:推进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 |
8 | 城市窨井盖完好率 | 市辖区建成区内窨井盖完好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 设区市≥99%,县级市、县城≥97% | 1、道路类工程项目:对有缺失、破损的井盖立即修复,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2、道路类工程项目:推进城市道路窨井盖防沉降改造,改善”窨井跳车“问题,提升行车舒适度。 |
9 | 公共交通 |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 市辖区建成区内采用轨道、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的出行量/城市总出行量的百分比 | ≥80% | 1、研究类项目:加大绿色出行宣传力度,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2、公共交通类项目:推进公交场站、自行车专用道、绿道网建设,推进公共交通-非机动车道-步行道“三网”融化,提升居民绿色出行环境。 |
10 | 公交站点覆盖率 | 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 ≥90% | 1、公共交通类项目:加大公交站点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
11 | 建成区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车速 | 连续多日对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实时车速进行测量,然后取多日多次的车速平均值 | ≥20km/h | 1、公共交通类项目: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提升公交车运营速度。 2、公共交通类项目:优化公交线路,减少绕行。 |
12 | 交通安全 | 城市万车死亡率 | 城市万车死亡率=市辖区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市辖区机动车保有量 | ≤5人/万车 | 1、道路类工程项目:对事故常发路段、节点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安全性。 |
13 | 规划水平 | 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适用性 | 综合交通、道路、公交、治堵、慢行规划的年限、范围、规划方案内容符合性等 | / | 1、研究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修编相关交通专项规划,包括城市道路网规划、慢行系统规划等; |
表1-7停车系统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1 | 设施供给 | 停车泊位与小汽车拥有量的比例 | 建成区停车泊位总量/建成区小汽车拥有量*100% | ≥120% | 1、研究类项目:完善停车配建标准编制。 2、停车类项目:增加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 3、停车类项目:在不影响动态交通与慢行交通的前期下,合理选择路内停车施划道路。 |
2 | 人均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 | 建成区内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建成区内总人口 | ≥1m2 | 1、停车类项目:增加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补全缺口。 |
3 | 公共停车场覆盖率 | 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300米服务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 ≥30% | 1、停车类项目:增加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补全缺口。 |
4 | 上一年公共停车场完成情况 | 本年度建设完成公共泊位数/上年度计划建设公共泊位数*100% | ≥100% | 1、研究类项目:加快公共停车场审批流程,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 |
5 | 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置比例 | 建成区公共停车场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公共停车场总停车位*100% | ≥10% | 1、研究类项目:新建公共停车场严格按照标准新建/预留充电设施。 2、停车类项目:针对已建公共停车场提出充电设施安装计划。 |
6 | 立体化开发公共停车场占比 | 建成区立体化开发公共停车场数量/公共停车场总数量*100% | ≥60% | 1、停车类项目:新建公共停车场宜优先选择立体型式。 2、停车类项目:对已建地面公共停车场根据用地条件进行立体化改造。 |
7 | 道路临停泊位占比 | 建成区道路临停泊位数量/路内停车泊位总数*100% | ≥5% | 1、停车类项目:在不影响动态交通与慢行交通的前期下,合理选择路内停车施划道路。 2、停车类项目:加强接送车位、绿色车位等临时停车位施划比例。 |
8 | 公共停车场高峰平均利用率 | 建成区公共停车场高峰时刻停车数量/公共停车场总停车位*100%的平均值 | ≥100% | 1、停车类项目:新建公共停车场应选址在停车需求旺盛地区。 2、停车类项目:已建公共停车场通过调整停车收费政策吸引停车客源。 |
9 | 停车管理 | 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 是否搭建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 / | 1、平台类项目:新建、完善、优化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
10 | 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政策 | 是否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政策 | / | 1、研究类项目: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 2、研究类项目:完善停车配建标准编制。 |
11 | 规划评估 | 停车普查完成情况 | 近五年是否完成停车普查工作 | / | 1、研究类项目:完成停车普查工作。 |
12 | 停车专项规划适用性 | 各类停车专项的年限、范围、规划方案与实际建设的匹配性等 | / | 1、研究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修编停车专项规划。 |
表1-8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项目生成指引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读 | 评价标准 | 未达到评价标准的项目建议 |
01 | 绿地总体 情况 | 城市绿地率 | 城市建成区内各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 | ≥40%; 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8% | 1. 工程类项目: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工程,新建、扩建各类城市绿地 |
02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城市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 ≥41%; 乔灌木占比≥60% | 1. 工程类项目: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城市绿地 |
03 | 公园绿地面积占比 |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比例 | ≥10% | 1. 工程类项目(公园绿地):新建、扩建各类城市公园绿地 |
04 | 公园绿地 建设 |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 |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 | ≥1.5个 | 1. 工程类项目(公园绿地)新建城市综合公园 |
05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 ≥14.78㎡/人; 城市各城区最低值 不低于5㎡/人 | 1. 工程类项目(公园绿地):开展公园体系完善工程,新建、扩建各类城市公园绿地 |
06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 ≥85% | 1、工程类项目(公园绿地):开展公园体系完善工程,均衡城市各类公园绿地布局,优化公园结构 |
07 | 绿道建设 |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 | ≥1.0km | 1. 工程类项目(绿道)新建省级、城市级、社区级等各级各类绿道 |
08 |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 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的服务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 ≥70% | 1. 研究类:编制绿道网规划,均衡绿道布局,完善绿道网络 2. 工程类项目(绿道):开展绿道织补贯通工程,增强节点串联 |
09 | 林荫路建设 | 林荫路覆盖率 | 建成区内城市次干路、之路的林荫路长度占城市次干路、之路总长度的百分比 | ≥70% | 1. 工程类项目(林荫路):开展绿带绿廊建设工程,优化道路断面,优选行道树种 |
10 | 防护绿地 建设 | 防护绿地实施率 | 建成区内实施防护绿地建设量达到《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总量的百分比 | ≥90% | 1. 工程类项目(防护绿地):按专项规划要求实施落实相应防护绿地建设 2. 工程类项目(防护绿地):开展绿带绿廊建设工程,编织防护林网,改善配置结构 |
11 | 综合管理 |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是否及时有效 | 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 1. 研究类项目:按时按需补充更新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引导各类建设 |
12 |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 | 园林绿化工程中持证人员数量(人)÷该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总数量 | 100% | 1. 平台类项目: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相关专业技能 |
13 | 养护管理政策 | 是否有编制当地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或相关管理文件 | -- | 1. 研究类项目:深化部门联动,制定各类相关管护政策 |
14 | 建设质量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质量 | 区域绿地、公园绿地、绿道、林荫路、附属绿地、古树名木、立体绿化等现场打分 | -- | 1、结合现场专家指导意见,开展相应的绿地提质增亮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郊野公园建设工程等 |
附件2
市政公用领域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表2-1 城市给水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水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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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厂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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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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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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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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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大的类别分为工程、平台、研究3大类,工程大类又分为水源类、厂站类、管网类。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2 城市污水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管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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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厂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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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源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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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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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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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大的类别分为工程、平台、研究3大类,工程大类又分为管网类、厂站类、源头类,源头类主要包括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源头减排类项目。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3 城市防涝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管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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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厂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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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源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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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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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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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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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大的类别分为工程、平台、研究3大类,工程大类又分为管网类、厂站类、源头类、系统类,源头类主要包括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源头减排类项目,系统类主要包括水利防洪、防潮、排涝、水系、圩区等项目。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4 城市环境卫生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工程类 | 收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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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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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处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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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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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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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大的类别分为生活垃圾工程、平台、研究3大类,其中垃圾工程类又细分为收集类、转运类、处理类三个类别。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5 城市燃气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厂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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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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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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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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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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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类别分为工程、平台、研究三大类,工程大类又分为厂站类、管网类、用户类等;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6 路网与运行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道路设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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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交通设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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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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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项目类别分为工程类和研究类两大类,其中工程类又分为道路设施类和公共交通设施类等;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7 停车系统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级[2] | 计划投资(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停车设施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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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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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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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类别分为工程类、平台类、研究类三大类;
[2]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表2-8 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项目储备库统计表
序号 | 项目类别[1] | 项目 名称 | 位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优先 级[2] | 计划投资 (万元)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工程类项目 | 公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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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道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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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荫路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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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护绿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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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类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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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台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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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项目类别分为工程、研究、平台三大类,其中工程大类又分为公园类、绿道类、林荫路类、防护绿地类等;
[2]根据相应指标达标情况,结合考核指标重要程度,考虑判断优先级。优先级为项目建设的优先时序,类别分为Ⅰ、Ⅱ、Ⅲ级,其优先时序依次递减。
附件3
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工作调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行业类别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技术支撑单位 | 工作安排 (主要工作的时间 节点)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1 | 供水与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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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 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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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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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 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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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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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园林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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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县(市)为单位填报;2.请于12月20日由设区市建设部门汇总统一报送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