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导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3-05-23 10:0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水平,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共八章八十七条,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各自特点,提出了具体的保护规划编制内容与要点,统一保护规划编制深度、表达格式等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强化系统梳理,落实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国家层面规定,对文件内容中针对保护规划内容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强化与我省保护规划条例之间的纵向对比和横向分析,综合形成保护规划内容中应满足的基本要求(表1)。

▼表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基本要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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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突出实践反馈,优化时空适应。通过收集省内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成果文件、现场调查及与各地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客观反映现状保护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分析其原因,为保护规划导则的构建提供支撑。并通过融入浙江省内的资源价值特色(图1、图2)强化导则在浙江省内的地域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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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浙江自然与人文在空间中高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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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浙江线性文化遗产分布广泛

三是尊重类型差异,构建成果体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因其规划范围和深度的不同,其保护规划的编制侧重点也不同,《导则》针对这一情况,对保护规划编制体例进行统一规范。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内容上,提出市(县)域总体保护要求,划定历史城区界限和各类文物古迹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界限,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则要求保护规划则应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等更为细致的要求。

▼表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体例(“*”为非强制性要求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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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科技设计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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