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311-2024, 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