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6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送至:zjsjst_zcfgc@163.com;
2.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度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收件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法规处,邮编:310005。
附件:1.省建设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省建设厅拟修改(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27日
发布时间:2026-07-27
截止时间:2026-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