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06-71234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06-04-02 |
文号: | 建设发〔2006〕79 号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16-2006-0002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06-04-02 |
文号: | 建设发〔2006〕79 号 |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2006- 04- 02 00: 00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地震局,绍兴市建管局:
为提高我省抗震设防区村镇房屋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011—2001)及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村镇房屋抗震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鉴于我省泰顺、文成等地属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地区,2006年初两县发生的地震其震中烈度达到了6度,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故抗震设防烈度6度以下地区可根据实际参照使用本导则。
附件:《浙江省村镇房屋抗震技术导则(试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