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建设领域各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11-01-06 09:04 信息来源: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着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城乡住房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到年底,全省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42万户,已全面实现低保标准2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开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378.5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房需要。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37.9万平方米,新开工限价商品房574万平方米,完成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472.9万平方米。
  二是稳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到年底,全省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361万人,较上年净增32万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285亿元,其中,本年缴存422亿元,较上年增长17.5%。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14亿元,其中,本年发放贷款250亿元,已帮助85.8万户职工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0.35,继续保持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最低。本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划转廉租住房补充资金5.19亿元,比上年增长63.21%。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要求,到年底,全省已完成72万户农村住房改造、11.2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覆盖面已扩大到低保标准(2007年)1.5倍的家庭。
  二、城市化和城乡规划管理
  一是提升城市化水平。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全省城市化水平已达61.6%。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645.3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12.99平方公里。全省乡和镇的数量分别减至443个和728个,街道数量增至341个。
  二是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到年底,全省57个县(市)域总体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15个县(市)域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83个县(市、区)村庄布局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中心村规划编制率达到85%以上。《浙中城市群规划(2008-2020年)》通过省政府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同时牵头会同台州、宁波有关市县启动《三门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试行)》已制定出台,年内已派驻两批4名省城乡规划督察员。
  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一是增加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615.56亿元,比去年增加71亿元。占比重前五位的行业依次为:道路桥梁323.23亿元(52.51%)、轨道交通92.89亿(15.09%)、园林绿化50.62亿(8.22%)、排水和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39.23亿(6.39%)、供水31.99亿(5.2%)。
  二是提升市政设施能力和水平。全省城市(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新增125万立方米/日,累计达1803.74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达99.65%;道路新建、扩建长度971.3公里,累计长度20403.5公里、道路面积37856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6.76平方米;新增排水管道长度2360公里,累计达3282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3万立方米/日,合其他污水处理装置能力,累计总能力达828.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81.27%,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76.06%;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114吨/日,累计达41352吨/日,生活垃圾处理率99.23%,其中无害化处理率96.32%;新增园林绿地面积7278公顷,累计达10081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8%,建成区绿地率34.1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2平方米。
  三是增强风景名胜实力。本年江郎山成为我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地,实现了我省世界遗产零的突破。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共59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处,省级风景名胜区41处。风景名胜区合计面积为6305平方公里,可游览面积2763平方公里,全年接待游人量1.12亿人次。
  四是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全省已有11个设区城市和55个县(市、区)建成并运行“数字城管”系统,基本形成了标准统一、类型有别、目标一致、成效明显的“数字城管”格局。
  四、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推进建筑节能。完成节能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3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16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40项。完成地源(水源)热泵空调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太阳能或LED灯照明示范道路32条,达到星级标准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21项。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等10个项目被国家批准为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安吉县、嵊州市和海盐县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
  二是提高污染减排能力。全省运行中的146座主要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84.7%,污水处理总量20.4亿吨,COD去除量113.1万吨,贡献率保持在70%以上。全省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9座,新增能力2996吨/日,全省累计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7座,日处置能力达到5626吨。
  五、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发展情况
  一是创产业新规模。201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2008.7亿元,同比增长25.2%;建筑业增加值1632.7亿元,占全省GDP的6%;上缴税金363亿元,同比增长23.9%,实现利润总额348亿元,同比增长27%,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年签订的合同额20397.6亿元,同比增长25.9%。全年平均从业人数561.1万人,同比上年净增加就业岗位70万个左右。勘察设计行业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营业收入148亿元,增长17%。
  二是提升竞争力。全省共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7082家,其中:特级企业40家,一级企业659家,特、一级企业数量保持全国前列。年产值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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