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小结和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3-05-22 13:44 信息来源: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一、五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全面加快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着力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
  一是制定实施《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十一五”期间,我省率先提出并实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十二五”新型城市化发展规划》。去年,省委、省政府又一次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出台了《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八项机制”,提升城市化发展质量。
  二是全面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率先修编并经国务院同意实施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构建全省“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络化”城乡空间布局和“47624”城镇体系结构,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
  三是健全新型城市化推进机制。率先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建设部与省政府签订了《联动推进浙江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意见》。建立省市县联动推进浙中城市群建设工作机制,设立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去年,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11个设区市及义乌市开展了新型城市化工作督查,制定了全省新型城市化发展报告和评价体系,建立省、市新型城市化工作联络制度,与义乌市政府签署共同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意见。
  四是提升城市化发展水平。各设区市深入贯彻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会议或出台文件,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去年,预计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3.2%左右,五年提高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2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804.46平方公里,五年增加489平方公里。城市群、都市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化综合效应日益凸显。
  (二)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
  一是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推进县(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衔接。完成金华、衢州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加快推进了杭州、温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行控规图集编制和城市设计。出台《关于加强小城市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浙江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完成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200个省级中心镇和4000个中心村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全省规划保留村的规划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去年,全面实施《浙中城市群规划》,编制了《台州城市群规划》和《三门湾规划》,开展了县(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会同省有关部门完成了全省铁路网、天然气管网和省级绿道网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大省向风景名胜强省发展。完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开展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去年,开展了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宣传活动,国务院批准武义大红岩景区为第8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省现已有19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4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江郎山、杭州西湖先后列入世界遗产,实现我省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四批共45个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加快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保护体系。五年来,新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名镇6个、名村10个,新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45个。全省已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8座、名镇49个、名村71个和历史文化街区89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名镇16个、名村14个。 ;
  (三)着力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自2008年以来,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89.8万套,竣工55万套,解决了59.5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实现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了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包括人才公寓和农民工公寓),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等各类危旧房改造,改善了一大批城市中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去年,全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7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8645户,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17%,连续三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二是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省委、省政府将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净增长率纳入各市党政班子的工作考核。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公积金扩面工作推进会,我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争取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5市纳入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到去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预计达到434万人,累计缴存额3431亿元,累计提取住房消费179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万笔、2133亿元,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11.12亿元,资金使用率为86%,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零点贰。
  三是全面完成农房改造建设任务。自200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农房改造建设现场会,全省已累计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53.7万户,完成投资3353.1亿元,到2011年底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四年改造建设100万户的目标任务。去年,全省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6.31万户,完成投资975.5亿元;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4.9万户,完成投资24.41亿元,实现了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年)150%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意见》,确定启动120个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项督查工作。城市住房体系基本形成,房地产调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去年以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全省房地产供求关系较好,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抑制。房地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52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15%;刚需带动销售回升,全省销售商品房约43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60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和20%左右;开发建设缓中转好,全省房屋施工面积约330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10%,其中房屋新开工面同比减少约20%,房屋竣工同比减少约7%,下半年来开发建设总体上呈转好态势;房价趋向合理下降,主要城市房价稳中有降,房价逐步合理回归。
  (四)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一是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治理任务,率先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五年累计完成587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6917公里,全省建成实际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达到26亿吨,对全省COD减排贡献率连续四年保持在70%以上;实际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3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53万吨,杭州、湖州、宁波、义乌等市积极推进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开展绿色城镇行动,确定安吉县、龙泉市、普陀区为绿色城镇示范县(市、区),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纳入绿色城镇行动试点。利用世行贷款开展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2011年,省政府出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省政府又召开全省推进绿色建筑现场会,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开展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全省完成建筑节能评估项目1326项、面积7857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105项,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51项,实施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2项,装机容量48兆瓦,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325万平方米,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78亿元。全省已累计设计节能建筑4.4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3.1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525万吨的能力。全省两市、六县、一镇被国家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域。
  三是推进人居环境创建。全省已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镇)28个、省级园林城市45个、省级园林镇9个,初步构成了市、县、镇园林城镇体系。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1个、国家节水型城市5个。安吉县成功创建“联合国人居奖”,成为自1999年设立该奖以来我国第一个获此奖项的县。
  四是推进绿道网规划建设。去年,召开了全省绿道网建设现场会,研究制定了《全省绿道网规划设计导则》和《浙江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完成了11个设区市和试点县市的绿道网规划,全省已开工建设绿道740余公里。省政府与江苏省政府联合启动了环太湖绿道网建设,其中我省境内的60公里绿道加快建设。
  (五)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来,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累计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953亿元,新建、扩建城市道路5525公里。针对日益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启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快速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支路网密度,加快打通断头路、拆除违法建筑。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杭州地铁1号线47.97公里已建成通车,杭州地铁2号线48公里、宁波1号线44.7公里、温州S1线77公里正在加快推进。同时,继续加快供水等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2011年以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并连续两年召开现场会、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全省11个设区市均开展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大部分市已完成报批或评审稿。截至去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筑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去年开发量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示范项目15个、面积153万平方米。
  三是加快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全国较早开展“数字城管”试点工作,去年底基本实现了县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并实现“数字城管”和“12319”并轨。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扁平化模式,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得到提高。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用心执法、规范执法,积极推行城管执法与社会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打造“百姓城管”,实现了城管执法从大规模、被动型、粗放化管理到点对点、主动型、精细化服务的转变。
  (六)着力推进建设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抓建筑业转型升级。围绕推进“建筑强省”战略实施,坚持调结构促转型求发展,坚持抓安全重民生促和谐,有力推进了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51635亿元,年平均以20%以上增长,累计实现建筑业增加值7195亿元,保持占全省GDP ;5.6%以上,累计上缴税金1553亿元,年上缴税金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13%左右。去年,预计全省建筑业总产值16500亿元以上,其中出省施工产值预计达到8500亿元,同比增长15.5 ;%,外向度达到50 ;%左右,超百亿元区域市场达到 ;23 ;个,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是抓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去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召开了现场会,大力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制订《浙江省全装修商品住宅功能要求指南》,开展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广厦奖”培育和评比,推进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加快发展。深化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省级平台与11个设区市平台的联网,部分城市实现了数据动态共享。
  三是抓勘察设计行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勘察岗位培训上岗、勘察文件审查等制度,强化抗震设防监管,严格实施业绩核查制度,严肃查处多种不良行为。勘察设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行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五年来,累计完成勘察设计咨询业营业收入810亿元,去年达到196亿元。
  (七)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维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建设法制工作。省人大、省政府分别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五年来全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4件,依法受理533件,已办结450件。根据扩权强县和强镇扩权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开展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工作。去年,继对舟山、义乌下放审批事项20项,又对其他设区市下放审批事项,给予重点服务支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建议317件、提案363件,办结率和基本满意率分别达到100%,解决率逐年提高。
  二是深化规划督察和专案专项稽查。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实现了城乡规划督察范围实现全覆盖。重点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重点图斑进行核查。五年来,我厅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20多起。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树标杆,学标杆”等专项行动,行业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五年来,全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内共创28项鲁班奖工程,获得132项国家级工法。去年,全省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49起、死亡57人,同比2007年的62起、66人,分别下降了21%和17%,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各项指标较好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内。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下访接待、要案包案督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全系统共办理信访件10万余件(批),厅办理来信5900件,接待来访1800批,其中办理复查复核及要信等200余件,办理省长、厅长信箱等网上信件6200件,各地稳妥处理重点信访积案721余件。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双服务”。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厅机关共派出4批52人次对口服务绍兴、金华等市,走访企业和基层单位累计400余家,帮助解实际问题278个,受理涉及我厅抄告事项180余件,协调帮助企业融资60亿元。在去年牵头“双服务”第七服务组对口金华市工作中,走访企业和基层单位156家,召开座谈会245个,解决实际问题和落实帮扶政策100多个,帮助企业落实融资金额约13.09亿元。
  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连续两年召开全系统作风建设万人电视电话会议,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化窗口建设,五年来,全系统有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7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厅政务办理中心被省政府评为首批“示范办事大厅”、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示范窗口”。推行“阳光建设”,开展了“阳光规划”、“阳光拆迁”、“阳光售房”、“数字城管阳光执法”、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阳光工程建设”,率先启动了全省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保持良好风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困难和挑战,做到有信心、有激情、有干劲、有办法,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奋进、善于克难,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出台《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推进 ;“道德讲堂”建设。深化行业文化建设,举办全系统“建设之光”文艺汇演和一年一主题的“行业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五年来,全系统有8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创建成为首批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全国文明单位。
  四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制定了《浙江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和《厅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全系统开展了岗位风险排查和权力核定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辅导、法院旁听、参观展览、现身说法等廉政教育。积极配合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全系统的巡视工作,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和服务提升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的第一时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全力以赴投入过渡安置板房援建工作,建立前线指挥部,日夜奋战,克服困难,提前超额完成了54590套、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的过渡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任务,为广元灾区4万户家庭15万受灾群众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临时住所,我厅被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此后,厅机关派出7名干部、全系统派出100余名干部参加青川灾后重建,为灾区重建提供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方面技术服务,保质保量如期圆满完成援建任务,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援建期间,共完成547个援建项目,累计完成实物工作量8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6亿,占了全省三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4%,超额完成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光荣任务。
  同志们,五年来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靠的是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靠的是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靠的是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靠的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和团结奋斗。在这里,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过去五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城市化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城乡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有待进一步破解;四是拆违治违和城市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六是建设行业整体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突破;七是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八是廉政惩防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着力改进。
  二、全力以赴、开拓创新,奋力推进今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今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方式主线,坚持五个突出,实现十个突破,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做好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必须要坚持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新型城市化战略引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列入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六项任务之一。城市化已成为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的“三大支撑”之一,成为我省新一轮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三大红利”之一。我们必须抢抓机遇,把新型城市化这面大旗牢牢把握在手中,坚定不移地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以新型城市化统领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要切实发挥好牵头部门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新型城市化纲要》的落实和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八项机制”的建设,创新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出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推进。省城市化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化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加强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新型城市化测评体系,加快形成以纲要为主体、若干配套政策组成的推进新型城市化政策体系,并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今年要争取出台《纲要实施意见》和《鼓励中心城市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是突出民生保障。要把民生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住房民生保障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民生问题,要加快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商品住房、产业发展、监管服务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房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要突出抓好房地产市场稳定,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增加房地产有效投资,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加快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房地产信息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新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功能完善。按照建设“美丽浙江”的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功能。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能力。继续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强化水质安全为核心的供水运营监管,大力推进城镇内涝防治工作。推动“数字城管”向小城市、中心镇延伸,促进城市管理向服务百姓生活转变。提升“数字城管”智能化水平,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深入推进绿色城镇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强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促进城乡绿色生态人居环境建设。
  四是突出创新发展。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技术红利”优势,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对建设行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以科技创新求得竞争力突破,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内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勘察设计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建设,推进企业的业务定位从“同质型”向“特色型”转变,经营理念从“规模扩张”向“规模效益”转变,内部运作从“技术型”向“管理型”转变,积极培育勘察设计业为创新型经济载体,努力造就一批名院名所和设计大师。
  五是突出作风转变。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继续抓好窗口建设、“阳光工程”建设、“惠民工程”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累、弘扬正能量。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善于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要坚持实干苦干,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做好今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还必须要在以下十个方面力求有所新的突破:
  一要在深化城乡规划上有新的突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更加注重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完善,更加注重城市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绿道网等专项规划,更加注重沿海地区的规划,更加注重城市设计,更加注重农村地区规划,更加注重规划管理和督察工作,更加注重规划机构、规划展览场所的建立健全和规划人才的培养。今年要加快启动四大都市区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修编工作,适时召开县城规划建设现场会。加快建立“23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
  二要在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上有新的突破。今年的任务是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万套),竣工9万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500户。要进一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公租房。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创新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稳步推进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三要在拆违治违上有新的突破。要牵头实施“三改一拆”工作。制订实施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订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处置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及工作制度。全面开展“三改一拆”调查摸底,与各市签订责任状并开展考核。今年要拆除城市违法建筑3000万平方米以上。通过“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基本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要在城市通畅工程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大力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整治工程,突出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注重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打造。突出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着力完善城市道路结构,加快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快推进杭州、宁波和温州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省改造提升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新增专用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新增地下空间停车位数量比去年增量翻一番。
  五要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有新的突破。今年要在温州继续召开现场会,持续推动这项工作。在设区市编制完成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各县市今年也要抓紧完成规划编制。今年要新开工地下空间项目2000万平方米以上,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省长重点课题《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
  六要在城乡绿道网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在加快推进设区市和试点县市绿道网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省县(市、区)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绿道网建设工作。要切实做到“一年启动推进,两年初见规模,五年形成网络”,到2020年全省建成10条省级主绿道网,绿道长度达到5000公里以上。
  七要在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推进上有新的突破。今年要启动建设200个左右示范村,力争在2017年底,全省建成1000个左右“规划设计一流、质量安全一流、风貌特色一流、生态环境一流、社区管理一流”的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并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新风貌。
  八要在物业服务业的拓展上有新的突破。要加快推进物业服务由简单化、低层次、被动式的经营模式向提供健康、文化教育、居家生活等高层式、主动式增值服务的综合模式转变,推进物业服务从低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服务创新型转变。要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走专业化、多元化发展道路,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重组兼并,着力打造一批现代物业服务集成商。
  九要在建筑业创新发展上有新的突破。要深入实施“建筑强省”战略,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全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创新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工业化。着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国际市场和新兴市场份额。着力加强科技兴业,培育自主创新和打造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力争今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8万亿元,其中省外产值要占5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保持全省GDP的5.5—6%左右。要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和装饰材料专业化进程,以技术为先导,以建筑体系集成化和部件生产标准化、工厂化为重点,加快形成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分工合理的建筑产业和住宅产业,实现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十要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上有新的突破。建筑节能要在推进节能地方立法,强化实施监督,健全标准体系,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绿色示范建筑上有所新的突破。污染减排方面今年要建设5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1500公里配套管网,继续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三、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要在深化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用心、用脑、用力、用情干事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制定厅党组贯彻落实意见措施,下大力气改进文风会风,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
  二要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上下功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园林绿化等领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着重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权力配置制约、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评价和廉政风险动态管理等六大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等重点行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防控工作考核办法。
  三要在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在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上加强督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理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全省监管系统数据联网建设。加强房屋征收拆迁监管,加快《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进度,研究制订《浙江省房屋阳光征收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制度。以信息化促进“阳光工程”建设,完善房地产、建筑市场等监管信息分析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四要在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加强行业文化、道德文化、廉政文化、服务文化和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联创齐争”和“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更好地营造奋发向上的积极氛围。
  同志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奋力开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