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年初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城市化和城乡规划管理 一是提升城市化发展水平。至201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920.12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72.83平方公里。全省乡和镇的数量分别减至267个和643个,街道数量增至417个。全省城市化水平达6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3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基本完成《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修改工作。全省现有19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4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合计总面积为6320平方公里,可游览面积2395平方公里,全年接待游人量1.49亿人次。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完成17个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完成2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全省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18座、名镇52个、名村69个和历史文化街区89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名镇16个、名村14个。 四是加强规划的指导和完善。指导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指导编制完成《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浙江省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2012-2020)》、《浙江省天然气管网专项规划》、《浙江省域电网设施布局规划》等省域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市县绿道网、电力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城乡住房建设 一是超额完成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2013年,全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9.4万套,基本建成12.7万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838户,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61.7%,158.7和166.8%。 二是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201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净增31.93万人,同比增长7.36% ;缴存额691.1亿元,同比增长14.65%;贷款发放额515.76亿元,同比增长57.95%;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零点贰。 三是提升农村居住环境质量。2013年,全省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7万户,完成投资20.2亿元,救助覆盖面扩大到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年)200%以内的困难家庭。同时,启动了22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完成投资23.34亿。 四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3年,全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开发完成投资6216亿元,同比增长18.9%;商品房销售面积48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同比分别增长12.6%、9.3%和19.2%;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升2.9%。 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一是扩大城建固定资产有效投资。全省完成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850.34亿元,比去年增加12.09%。占比重前五位的行业依次为:道路桥梁456.53亿元(53.69%)、轨道交通187.23亿元(22.02%)、园林绿化82.25亿元(9.67%)、排水和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42.99亿元(5.06%)、供水27.04亿元(3.18%)。 二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全省县城以上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新增56.72万立方米/日,累计达1932.1万立方米/日,用水普及率达99.86%;道路新建、扩建长度892公里,累计道路长度23962公里、面积43938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8.1平方米;新增排水管道长度3576公里,累计达4066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5.1万立方米/日,合其他污水处理装置能力,累计总能力90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88.57%,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5.23%;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354吨/日,累计达5.37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率99.94%,其中无害化处理率99.32%。 三是加强现代化城市管理。“三改一拆”工程:实施“三改”1.9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全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交通治堵: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3909.9万平方米,新增地下停车位约60.8万个,新增专用停车位203833个,新增公共自行车数量72662辆,新建城市道路247.2公里,打通影响通行的断头路62条。“数字城管”:基本实现了县以上城市全覆盖,并实现“数字城管”和“12319”并轨。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扁平化模式,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高。 四、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 一是推进人居环境创建。至2013年底,县城以上城市新增园林绿地面积4439公顷,累计达16188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88%,建成区绿地率36.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5平方米。全省已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镇)34个、省级园林城市49个、省级园林镇9个。创建联合国人居奖市县3个,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市县4个、项目30个、国家节水型城市5个。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和16项示范工程。完成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示范工程40项。全省“二市六县一镇”列入国家可再生建筑应用示范区域。完成地源(水源)热泵建筑应用40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30项。累计审查民用建筑节能评估项目2777项,总建筑面积19399万平方米。 三是推进污染减排。全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装置共处理污水总量24.36亿吨,干污泥无害化处置量38.61万吨。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建成55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935公里,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7个。 五、建设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抓建筑业转型升级。围绕“建筑强省”战略目标,坚持调结构促转型求发展,建筑产业实现较快增长。2013年,全省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066亿元。出省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利税首次超1000亿元。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年创出“鲁班奖”工程13项(其中主承建6项),钱江杯117项;创出省级工法198项,并有60项推荐上报国家级工法;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总量居全国领先。 二是抓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开展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广厦奖”培育和评比,推进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加快发展。深化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新建商品房市场运行月报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企业监管,着力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 三是抓勘察设计行业加快发展。建立了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工作机制。推进了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制度,工程勘察质量明显提升。加强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保持稳定,2013年,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营业收入达到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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