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国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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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我厅对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申报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杭州国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报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已通过审查,拟准予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期为2015年12月29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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