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16-7902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6-05-28
文号: 浙建〔2016〕15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SP16-2016-0015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6-05-28
文号: 浙建〔2016〕15号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2- 28 15: 08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厅对2016年12月20日以前制发的2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54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24件,宣布失效的10件,废止的2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列入暂时保留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本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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