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等7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18年2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厅科技设计处 孙东云,电话:0571-87052842。 附件: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等7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