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建计发[2018]266号)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委托,拟对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公款存放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一)实施项目: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公款存放招标。 (二)资金来源单位(开立账户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发展中心、浙江华智建筑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三)定期存款存款金额和中标原则:总额人民币5500万元,按3200万元、1300万元、1000万元,设 3个标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1-3名中标, 3 家中标银行的中标金额按得分排名对应由高到低排序3个标段的金额。 (四)本次公款定存期全部设定为1年期。 (五)中标银行签约期为1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及浙财预执〔2018〕5号相关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以省财政厅提供的银行名单为准); (四)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1日起至2018年11月0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方式:现场获取,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招标公司7205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9:30时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招标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5日9:30时 八、开标地点: 杭州市沈半路257号华诚招标公司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交付方式:电汇或转帐等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帐 号:19015801040025128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省级分行出具的指定为本项目投标主体的委托书或证明(原件),如果是省级分行直接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银行介绍信、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银行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材料。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王凌燕、尤宁,电 话:0571-85050025、0571-85050026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叶秀华 电话:0571-88390503 传真:0571-85173262 邮箱:hc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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