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8172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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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有 效 性

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实行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18-02-11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截至2017年底,嘉兴市940多个行政村的6000多名村干部已全部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省内率先实现村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全覆盖,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四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提出的“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2017年实现村(社区)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目标任务。
       早在2006年,海宁市委、市府办就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分步实施意见,2013年为海宁市的村干部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创出了一条新路。随后桐乡、海盐、平湖、南湖区也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尝试,逐步为村干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17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嘉兴市本级和嘉善县也完成了村干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这也标志着嘉兴市实现了村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的全覆盖。
       为村干部建立公积金制度既是加强基层党建的需要也是稳定村级干部队伍的需要,村级干部队伍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此来进一步健全村干部基本报酬,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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