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平阳县住建局出台《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善全局工作作风,提升建筑领域营商环境。 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各科室(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主体责任,把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十二个方面26种具体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违规旅游;违规用车;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情形。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环节、重点抽查环节和总结报告环节。各科室(单位)组织所属人员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在科室(单位)报送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如实申报,顶风违纪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专项检查工作旨在着力发现和查找一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实、抓细、抓深。(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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