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7382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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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开展阳光房和雨棚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 2018-03-28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深化“无违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精神,绍兴市上虞区全面开展住宅小区阳光房和雨棚专项整治行动。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街道组织各办线及各小区物业公司,专题学习《导则》,对《导则》中规定的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进行了解读和强调,同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村镇规划建设办、重点工程办、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调配精干力量,专项整治住宅小区乱搭建现象。
       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一是第三方摸排。各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先行对各自小区进行自查,在3月底形成问题清单并上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于4月初对各小区必拆点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拆除问题清单。 二是入社区摸排。组织人员入社区实地踏勘,对各小区现有的阳光房、雨棚进行分类登记。并联系各社区工作人员,收集必拆户主的信息,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无人机航拍。针对阳光房和雨棚大多位于房屋顶部的特点,部分乡镇街道安排无人机进行航拍,确保底数清、不遗漏。
       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一是 先“下”后“上”。在前期摸清底数的情况下,结合老旧小区地面附房雨棚较多的特点,按照先集中整治地面雨棚的原则,联合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部门分批次分类型对各小区开展集中整治。截止目前,曹娥街道已对四个社区的老小区开展了整治。 二是 先“表”后“里”。结合小城镇综合整治行动,章镇镇对老街一批架空雨棚,严重影响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雨棚,以及在主要街道、河道两侧和历史文化街区搭建的严重影响建筑立面统一、市容市貌的雨棚进行了拆除,共拆除雨棚20余处,拆除违建面积500余平方。(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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