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充分体现。2017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四新”主题实践活动,以“赶超发展”的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工作,全市目标任务完成出色。2017年,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数、净增职工数、本年归集三项指标均创2003年机构调整以来新高;全市支持住房消费72.07亿元,提取额度36.64亿元,创历年新高。2017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在省厅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全市“阳光湖州服务指数”年度排名在市直部门中位列第二。 便民 提升百姓满意度 2017年,该中心根据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马上动起来、立即改起来、尽快连起来”的要求,以“全部跑一次、就近跑一次、最简跑一次”为目标,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内涵。去年3月份以来,由最初梳理的涉民涉企具体事项72项,精简为四大类30项,目前跑零次已实现53.33%,跑一次100%实现。 目前,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吴兴区5个乡镇、南浔区9个乡镇(开发区)、德清县12个乡镇(街道)、安吉县12个乡镇(街道)、长兴县17个乡镇(街道、园区)均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安吉县分中心与工商银行合作开办了湖州市首家集全部业务门类的银行延伸网点。窗口的延伸使乡镇百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再也不用一趟趟往城里跑了,只要在所住乡镇就能办理,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破传统审批流转模式,探索开展了“容缺受理”工作,让群众和企业办事“边补正材料,边受理审核”,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率。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政策与业务操作事项的具体规定》,对缴存、提取、贷款三大类业务进行了瘦身,职工办事减少32种资料复印件、6种证件证明,单位办事少填四类表格。 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只要凭借卡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就可以网上办理申报业务的前期准备,所有资料全部可以在电脑上填写完毕,不需要再到中心业务大厅进行现场填写,大大减少了时间。个人网上可以查询缴存明细、业务办理的进度情况,可以直接申报贷款和贴息业务,办结个人退休和贷款还清等业务,还可以查询业务办理的进度情况,并有贷前咨询功能可以帮助计算贷款多少额度,计划还款信息等。而对成功申请到数字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来说,单位直接可以在网上办结各种业务,不论是新增缴存职工还是职工信息维护等,都不需要企业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来中心业务大厅现场办理了。 在此基础上,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进行了全面提升,去年6月底,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全面上线,在界面设计、人机交互、用户体验等方面做了大量改进和优化。截至去年底,网厅业务办理量占全市业务办理总量的58.73%。 去年5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截至去年底,已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共计870笔,共计2000余万元。 惠民 扩大公积金监制覆盖面 一直以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让更多群众能了解到公积金政策,多举措扩大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逐步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应用尽用”。 同时,为加大建制扩面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推进制度扩面工作。2017年,全市新增职工84313人,净增职工38400人,全市归集金额达48.22亿元。 去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市与县区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上下联动,凝聚扩面合力。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乡镇、园区扩面工作的主力军作用,通过考核督查等有效手段全面推进。同时,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从保障新市民权益的角度积极开展缴存个托业务。紧紧抓住规上企业这个扩面重点,实现了全市规上企业建制全覆盖。 利民 综合高效利用资金 截至去年底,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创新高、贷款稳增长。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着眼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的均衡性,从政策层面、资金层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尽力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资金需求持续旺盛,全年支持住房消费72.07亿元,带动住房销售100余万平方米。二是政策调控效果显现。为进一步促进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长效机制,经三届六次管委会审议通过,于3月起调整了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恢复了再次贷款政策。政策调整以来,有效缓解了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三是逐步深化科学管控。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及“四新”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在把握大趋势中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把握群众需求中推动公积金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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