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7874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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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8-03-07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提高居民房屋安全使用意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鉴定办、危改办等业务科室联合住建机关党支部在瓯海区半塘园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的内容包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重点就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房屋使用安全日常防范、房屋安全鉴定、应急处置及现有治理改造相关政策等进行宣传。如提醒群众注意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房屋需尽快委托鉴定的房屋;装修严禁结构拆改及违法行为面临的处罚;瓯海区危房的治理改造方式等。通过宣传旨在提高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从而做到守法。
  该区现有农房10万余户,大部分建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存在承重墙体多为空斗墙、无孔板楼板、楼板搁置长度短、圈梁和构造柱不连贯等结构先天不足,加上部分群众安全使用意识不强,对房屋进行随意的拆改,如把承重墙拆掉用于合并店面、拆除房屋中部的楼梯改到后门用于消防逃生梯、拆除房屋的横墙破坏房屋刚度等,导致个别房屋有重大结构安全隐患。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提醒,对建于2000年以前的自建房,居民务必要对房屋进行定期维护,不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随意拆改;对已经有拆改的,务必要委托鉴定公司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房龄已超30年的自建房屋要尽快委托安全鉴定;对利用自建房进行生产、经营和公益事业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要委托安全鉴定,鉴定为A、B级的才能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务必要根据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发放的督促解危通知书开展应急处置和治理改造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了温馨告知书、宣传手册、书签、小学生书皮等宣传资料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5条,同时在大型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瓯海区房屋使用安全温馨告知》等。下步,该局将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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