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7198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舟山市定海区出台省内首个安置房建设“用时标准”


发布时间: 2018-04-10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切实消除棚户区改造超期安置现象,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改善定海区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安置房与商品房建设同速度、同品质,近日,舟山市定海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设定拆迁安置房建设用时标准。区块征迁、项目前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个阶段全部完成,不得超过3年零7个月,这是省内首个安置房建设“用时标准”。
  根据《意见》,定海区将全面优化整合安置房建设的所有关键环节,以进场摸底调查为起始基准日,在“用时标准”内,全面完成安置房建设验收等工作。其中,区块征迁、项目前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分别在4个月、5个月、32个月和2个月以内完成。
  为严格落实“用时标准”,各相关部门也将在工作流程中“无缝衔接”。对项目审批实施限时办结,如前期服务联系单、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办理,要求在报送当天完成。同时,相关审批部门将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实行安置房项目审批、验收容缺受理机制,在必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其他申请材料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经申请人出具相关书面承诺后,先行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意见》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须严格对照任务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实施。相关责任部门也将开展跟踪督查,对态度消极、工作责任未落实的进行追责。
  目前,定海区安置房项目已全部进入前期工作阶段,并引入群众认可度高的知名优质企业实施代建,市政配套设施也将做到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计划今年5月30日将打下安置房“第一根桩”。(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