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教学南区、教学北区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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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教学南区、教学北区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18年4月26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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