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推进无欠薪工作 营造平安和谐大环境


发布时间: 2018-04-20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把治理建筑领域欠薪问题作为欠薪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专户制度,实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户管理,实现“零欠薪”工作目标。2017年,该市召开农民工工资“龙泉无欠薪”工作现场部署会3次,宣传会议2次,共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签订建筑企业无欠薪承诺书100多份。下发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文件11份,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13次,检查建筑企业30余家,项目在建100余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000余人。截至目前,工资专户备案129个,建筑业在建项目均已全面实施工资专户专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市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欠薪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龙泉市无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范处置欠薪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在项目开工前仔细核查农民工工资缴存卡,未提供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核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将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工作按实施细则执行设置在在招标文件中,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严格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半年后经建设单位核查,劳动监察大队复核无投诉后,并在政府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后及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层层夯实“无欠薪”工作的基础。确保“无欠薪”工作深入不仅让每一位项目责任领导高度重视,更让每一位项目责任主体重视。
       规范支付行为,为农民工工资上好“保险”。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龙泉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一方面,围绕“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设立、账户资金的使用、监督等情况与银行进行了沟通,确定了符合条件的4家银行为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行,龙泉本地企业以公司为单位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项目为子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子账户,外地驻龙项目部以项目为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另一方面,建筑业企业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前,与政府签约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后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专用账户,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政主管部门由银行提供U盾供随时查询农民工发放情况。这两大举措为农民工的工资上了双重“保险”。
       健全各类制度,铲除“欠薪”土壤。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分析了以往各类欠薪案例、走访了部分农民工和企业,对各类相关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并根据该市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龙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建筑工程推行实名制考勤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制度》,为“无欠薪”工作的推进夯实了制度的基础。目前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银行开卡数2000多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百分百实现实名管理;施工现场全面实施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各类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显眼位置用大型广告牌告知;严格执行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明确了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铲除了各类“欠薪、拖薪”问题滋生的土壤。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打造健康建筑市场。 严格执行企业欠薪等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在市场准入、资质评审、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对欠薪数额在8万元以上及10人以上或一年内发生欠薪行为或因处置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丽水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不得评优评先,企业所承接项目不得创标创杯,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单位并公布。(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供稿 编辑 符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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