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管各社团: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加强厅管社团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的兼职行为,促进厅管社团的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修订完善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并报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建人教发〔2017〕231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办法(修订)》
中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8年5月10日